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互助献血」,是良方还是毒酒?

2018-02-10 12:38  阅读 1,451 次 评论 0 条

日前北京市卫计委与北京红十字会联合下发了一个《关于强化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根据国家卫计委的有关要求,决定于2018年2月10日起停止开展互助献血。而且停止开展互助献血并不是北京市卫计委自己的决定,而是国家卫计委的要求,也就是说不久的将来这一决定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也就意味着在我国实行了将近20年的互助献血制度将正式退出历史的舞台。

什么是互助献血?

关于什么是互助献血并没有统一的官方定义,一般认为当无偿献血人严重匮乏时,可以动员与患者有直接关系的家人、亲戚、朋友、同事,或者有间接社会关系的人员进行无偿献血,然后由血液中心调配互助献血等量的血液制品给患者使用。

互助献血是否合法?

很多人可能会认为互助献血并不符合献血法的要求,是钻了制度的空子或者说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但事实并非如此,互助献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一种无偿献血形式,具体的法律及法规条款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者动员患者亲友献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八条规定: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因此,互助献血不仅合法,而且是法律认定的无偿献血的形式之一,只不过与个体及团体的无偿献血相比,互助献血指向性、目的性更加明确。

互助献血的功与过

互助献血的功劳很明显,最主要的一条是它缓解了一直存在的用血紧张问题,这一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很多城市都存在。通过互助献血,使急需血液的病人能够及时得到血液,治疗疾病,挽救生命;同时互助献血还有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功劳,很多人通过互助献血挽救了自己亲友生命时,会让献血者直观地产生一种非常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从而成为稳定的无偿献血者。

当然,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互助献血在缓解“血荒”的同时,也催生了一批以互助献血为生的人,俗称“血托”或“血头”,他们以低价招募社会人员假扮病人亲友去互助献血,然后将用血指标高价卖给需要的病人,从中赚取差价,使无偿献血变为了有偿献血。由于《献血法》中对于互助献血中的献血人规定的很宽泛,对于献血人是否真是病人的亲友、家人或单位同事,很难进行审核,从而导致了这一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他们的这一行为,不仅仅是增加了病人的用血成本,同时由于献血人来自于社会,不排除有吸毒、卖淫等从事高危职业的人群,也对病人的用血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也是卫计委下决心停止互助献血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出意外的话,相关法律法规也会做出相应修改。

互助献血停止后如何保障临床用血

互助献血停止后,用血安全得到了保障,但“血荒”依然存在,如何解决呢?北京市卫计委的通知中提了三条策略:加强献血宣传,增强献血招募力度;提升采供血服务质量,提高采供血服务能力;加强内部建设,严格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具体的详细措施大家可以参看通知全文,这里不再赘述,下面谈一些个人不成熟的看法:

1.加大无偿献血无偿用血的宣传力度

很多无偿献血者都会提出,为什么我献血时候没要过一分钱,而血液给病人使用时却要收取一定费用?在这一点上,各级采血机构及医疗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大众明白血液是不收费的,输血是病人支付的费用主要是血液采集、储存、分离以及用于血液检测的检验费用(所有采集的血液都要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和艾滋病的检测)。

2.无偿献血者、配偶及直系亲属真正免费用血

《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面提到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面提到的费用。也就是说《献血法》里已经有规定无偿献血者可以免费用血,但是现实中由于费用先要患者垫付,然后再去报销,手续非常繁琐,而且各地的政策不一,一个地方献过血很难保证在另一个地方免费用血,很多无偿献血者由于手续的繁琐而放弃报销,严重打击了献血者献血的积极性,很多稳定的献血员可能因此而流失。

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一个献血人员登记网络,所有血液采集点都连入网络,无偿献血人员都发给一个防伪献血卡,卡号唯一,无论在国内任何地方,通过献血卡在登记网络都可以查到该献血人的献血信息,如果该献血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需要用血,直接可以免费用血,无需先垫付费用再报销。

3.提高不参加献血人员用血成本

无偿献血人员免费用血,这部分成本费用除了医保费用补贴外一部分,还可以向不参加无偿献血人员收取一部分。如果不参加无偿献血人员需要用血,可以在上述成本费用的基础上加收一部分费用,用于贴补无偿献血人员的用血费用。这样就可以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无偿献血,形成一个正循环,避免血荒的出现。

当然,上述意见仅是个人意见,也许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不合理,各位专家就一笑了之,无论如何都希望互助献血停止后,急需血液的病人能够及时得到他们的“救命血”。

摘自:检验视界网

附:北京市《关于强化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红十字会文件

京卫医(2018] 27 号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红十字会 关于强化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区红十字会,市、各区献血办公室,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各采供血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血液应急保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十九大期间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 2017 )53号)停止开展互助献血的有关要求,我委决定于2018年2月10日起停止开展互助献血、依法开展血液调剂,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 统一思想认识。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充分认识血液保障工作对于建设首善之区、建设健康北京和保障临床医疗安全的重要性。从管理和技术两方面认真领会、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加强北京市的血液管理,在全面推进北京市的无偿献血、临床用血和血液保障方面有所创新、有所成效。

(二)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成立血液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北京市的无偿献血,临床用血和血液保障相关政策的落实、督导和推进工作,确保政策调整后的一段时间内的血液安全供应平稳过渡。血液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医政医管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北京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华骨髓库北京分库)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献血办、中华骨髓库北京分库、各采供血机构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献血办主任担任。

二、加强献血宣传,增强献血招募力度

(一加强对献血者的表彰和无偿献血的宣传。市、区献血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市献血者的表彰力度,丰富表彰形式,加大对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无偿献血的氛围。市献血办要与中华骨髓库北京分库建立联合宣传招募志愿者的机制,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对无偿献血者的关爱、联谊活动,在弘扬社会正能量,引领时代新风尚中加强宣传合作,创新宣传形式,传递博爱奉献精神到社会各个层面。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应积极做好对患者及其家属的献血政策宣传工作,利用用血环节宣传无偿献血、优先用血、血费报销等政策,引导其主动了解献血知识和参与无偿献血

(二)创新献血现场招募方式。各采供血机构要充分发挥现有街头采血点的作用,依据献血点周边人群特点,开展丰富的现场招募活动,吸引更多的潜在献血者,进一步挖掘自愿无偿献血的潜力。同时,通过“同伴招募”、志愿服务等方式,努力促进社会各界更多的人员参与无偿献血,最大限度地保证街头自愿无偿献血的数量和比例

(三)加大团体献血招募力度。市红十字会要充分发挥红十字高校工作委员会、区红十字会、企事业红十字会作用。由市献血办于近期组织召开北京市团体献血工作协调会,加强对各区团体献血的指导,重点组织文明单位,高等院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献血,开展“公务员献血月““企事 业单位献血月一“枚园学生献血月”活动并将长期固定,号 召 和组织 更 多 的 团 体单位参加无偿献血,努力提高团体献血的比例。采供血机构要配合好各区献血办组织的团体无偿献血工作,在保证街头采血点工作时间的同时,安排好团体无偿献血的采集工作。

三、提升采供血服务质量,提高采供血服务能力

(一)加强街头采血点的建设。由市献血办于近期组织各区献血办召开献血点协调会,落实《北京市2016-2020年采血点建设指导意见》(京卫医(2016 )84号),努力保证现有采血点正常开展工作,保证各采血点的有效采血时间; 同时积极挖掘和设立新的采血点,增加采血点以增加总采血量。涉及到采血点的维护、运行等问题,各区献血办应及时主动向主管区长汇报,保证“ 拆一 补一”。

(二)加强对固定献血者的预约。各采供血机构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呼叫服务等形式,加强对既往献血者的再次招募工作,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站等途径,开发和引导首次献血者向固定献血者的转化,努力提高北京市固定献血者的数量和比例。

(三)加强采供血机构与临床用血医疗机构的沟通。采供血机构根据采供血能力,与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协商签订供血协议,制订本年度和月份用血计划;建立血液预警机制,制定预警方案,及时发布供血信息。

(四)加 强 与 京 津 冀地 区 以 及其他省 份 来供 血机构 的 业 务协作。各采供血机构根据各地区采供血季节波动特点,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外省市力量,建立血液调剂常态机制,互补互惠,互帮互利,提高北京市血液供应能力。

四、加强内部建设,严格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一)完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要制定取消互助献血后临床用血管理的应对工作方案,在保证急危重症抢救用血的情况下,按照血液资源保障能力,结合临床实际工作,合理调控限期、择期、普通患者用血。建立临床用血的数据分析库、细化临床用血评价指标,开展DRGS疾病分类的用血评价,建立和完善临床合理用血奖罚制度

(二)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在执行供血计划、实行分级库存管理、启动供血预警和推动患者血液管理等方面明确部门职责和目标,实现用血关健环节的控制。同时加强对临床医生的“限制性输血策略”和对用血患者的“安全有效输血策略”宣教,积极应用成熟的医疗技术,开展患者血液保护,力争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自体输血率达到30%以上,降低对异体血的依赖程度

(三)加强医疗机构与采供血机构血液预警联动。医疗机构应加强与采供血机构的预警联动,依据采供血机构的预警信息,结合供血满足率、医疗机构血液库存量及用血患者收治疗情况,适时启动医疗机构内的预警响应预案,保证正常医疗秩序和保障医疗安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红十宇会
2018年2月5月

本文地址:https://www.hscd.org/archives/2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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