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稳致远 服务人民 ——浙江省红十字事业改革开放40年工作综述

2019-01-07 12:46  阅读 1,651 次 评论 0 条

改革开放40年来,浙江省红十字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始终坚持服务人民,在波澜壮阔的浙江改革发展事业中谱写了生动的人道画卷。

组织队伍:从被解散到发展壮大

组织队伍是群团发展的基础。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中,浙江省红十字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文化大革命”期间,浙江省红十字事业陷入了长达11年的停滞中断期。1978年,改革开放的号角在中国大地吹响。浙江红十字事业也迎来了新的春天。这一年,国务院批转国家卫生部、外交部《关于恢复红十字会国内工作的报告》,明确杭州市等10个城市在全国率先恢复红十字会工作。浙江省红十字会工作进入复苏期。

1984年4月,浙江省政府发文同意恢复省红十字会工作。当年7月,省红十字会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恢复了对全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第二届理事会把恢复和组建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壮大会员队伍作为主要任务,取得显著成效。到1989年3月,浙江省红十字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全省已有10个市和6个县恢复建立红十字会,全省有红十字基层组织972个,会员86668人,其中红十字青少年会员3万余人;基层组织数量是1984年年底的3倍多,会员数是2倍多。

之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浙江省红十字会历届理事会的不懈努力下,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机构不断健全完善。到1995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全部恢复建立了红十字会。浙江省红十字组织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在人道领域助推改革开放的重要力量。

2002年1月,按照中央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全省各级以“有机构、有常务副会长和专职工作人员、经费纳入财政一级预算,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等“四有一独立”为标准,依法开展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2008年9月,全省11个设区市红十字会全部理顺管理体制;2011年底,全省89个县(市、区)红十字会基本理顺了管理体制。各级红十字会走上了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轨道。目前,全省有各类红十字基层组织9309个,团体会员单位5351个,个人会员258.13万名。

业务工作:从“守摊子”到居前列

经过40年发展,浙江省红十字各项业务已经从恢复建立之时的“守摊子”,实现了“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时代跨越。

救灾救援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灾后发放少许慰问款物,发展到备灾先行、队伍备勤、实地救援、款物发放、心理疏导等。目前全省建有3支省级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其中浙江省红十字会(湖州)心理救援队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列为首批21支国家级救援队之一,并参与了四川芦山地震重灾区灾后心理救援。全省有各类救援队100余支,救援队员6500余名,他们奋战在台风和洪涝灾害,抗击强寒潮和雨雪冰冻灾害等紧急救灾救援行动中,为保护群众生命作出了贡献,赢得社会各界充分认可,成为浙江红十字工作的一张闪亮名片。

人道救助从零星个别救助走向项目化、品牌化。“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母婴平安”“朝聚光明”“康恩贝健康之旅”“民盟红十字烛光博爱基金”等一批人道公益项目为浙江省困难群众送去了温暖。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累计投入救助款物超过30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200多万人(次)。一批救助项目、机构和个人荣获“中华慈善奖”“浙江慈善奖”等殊荣。

应急救护从小范围普及培训走向“提质扩面”。大力推动教材研发、师资培养、基地建设、在线服务,深入推进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五进”行动,促使这一传统业务不断扩大普及面,质量持续优化。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累计培训红十字救护师资2万多名,救护员230多万名,普及救护知识1100多万人(次);近年来年均普及培训人数达到户籍人口的3%以上,涌现出了100余位“红十字‘救’在身边”救人典型事例,为建设“平安浙江”“健康浙江”作出了贡献。

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拓展生命关爱新领域。目前,全省累计采集造血干细胞血样入库近8万人份,累计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447例。全省登记自愿捐献人体器官者近1.6万人,累计实现捐献1072例;去年每百万人口器官捐献率为4.2,高于全国3.78的平均水平。

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从停滞不前到走在全国前列。全省目前有近5000所学校建立了红十字会,发展青少年会员超过230万名,浙江大学、宁波市海曙区海曙中心小学、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中心小学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校”荣誉称号。全省各级地方红十字会共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402支,登记志愿者9.48万人,志愿服务范围涉及救灾救援、救护培训、人道救助、生命关爱、筹资募捐、文化传播、社区服务等领域,涌现出一批优秀志愿者,一批志愿服务团体荣获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奖。

党的领导:引领红十字事业蓬勃发展

红十字会是党领导的群团组织。加强党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在各级红十字会建立党的组织,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红十字事业取得重大发展成就并在此基础上迎接新的更大的发展的根本保证。

1989年以来,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领导都出席省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并担任名誉会长,为发展红十字事业鼓劲撑腰。

2005年8月、2011年3月和2016年10月,浙江省委常委会先后三次听取省红十字会工作汇报,对发展成就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做好新形势下全省红十字会工作提出要求,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2005年1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出席省红十字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要求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和广大红十字工作者“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群众、实施‘八八战略’上继续发挥作用,在救灾救护救助、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浙江’上继续发挥作用,在动员社会力量、弘扬社会美德、建设文化大省上继续发挥作用,为浙江和全国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三个“继续发挥作用”的重要嘱托,是浙江省红十字会工作最重要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引领浙江红十字事业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2006年1月,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2012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这两份政策性文件,为推动全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06年11月15日,浙江省委全委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红十字事业”。这是省委重大文件首次将“发展红十字事业”纳入其中。

2007年6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2017年6月,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又明确提出“支持发展红十字事业”,为推动浙江省红十字事业蓬勃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浙江省委不仅一直高度重视支持发展红十字事业,同时也高度重视关心红十字会党的建设。各级党委也把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加强红十字会党的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

2003年4月,杭州市委决定,建立中共杭州市红十字会党组。这是浙江省最早建立的红十字会党组。2004年4月,浙江省委决定,建立中共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

到2016年5月,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建立了红十字会党组。

2010年9月,嵊州市委决定,建立中共嵊州市红十字会党组。这是浙江省最早建立的县级红十字会党组。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8个县(市、区)建立了党组。

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党组建立以后,不断加强对系统机关和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引领浙江省红十字事业蓬勃发展。省红十字会党组先后主持召开浙江省红十字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我省〈办法〉具体措施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清廉浙江建设要求努力推进清廉红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红十字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公信力建设。

在强化机关党建的同时,各级红十字会党组还高度重视红十字应急救援队的党建工作。目前,全省已有21支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建立了党支部,党员在救灾救援中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各地还积极推进红十字工作融入党群服务中心,探索“党建+红十字”工作新模式,得到当地党委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支持拥护。

各级党委重视支持,红十字会党组抓总,党支部抓建,党员率先垂范,推动浙江省形成了“党建带群建,党建促红建”的生动局面。正是有了党的坚强领导,浙江省红十字事业才行稳致远,奋力前进在实现“两个高水平”的征程上,矫健行走在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道路上。

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20190101第2018期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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