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意见》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意见》

近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的数据质量和运行效率;进一步加强政策激励,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我国造血干细胞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造血干细胞移植临床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需求,助力健康中国,增进民生福祉。 工作原则 坚持人道理念、公益属性 坚持依法履职、统一管理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坚持统筹推进,融合发展 工作目标 1、到“十四五”末,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累计入库数据力争超过400万人份。 2、到“十四五”末,志愿捐献者年度抽检回访同意率达到85%。 3、不断提升临床服务能力,捐献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5%。 4、地市级及以上红十字会至少成立一支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推动县级红十字会成立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 5、每年普及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人数达到当地总人口数的1.5%。 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 不断完善组织体系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指导全国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级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省级管理中心和地市级工作站在国家级管理中心的指导下承担当地宣传招募、捐献服务等工作。 ▶ 充分发挥各方力量 专家委员会提供造血干细胞捐献相关领域的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 各类合作实验室提供入库HLA(人类白细胞抗原)检测、供患配型确认、HLA数据质控等专业服务; 采集/移植医院负责实施临床采集和捐献流程相关工作; 志愿服务队伍各尽所长,参与从宣传招募到捐献陪护各环节志愿服务工作。 ▶ 积极争取政策保障 各级红十字会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完善财政、人才等方面的保障制度,开通造血干细胞运输“绿色通道”,争取将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纳入文明城市评选指标体系。 ▶ 切实加强业务合作 各级红十字会要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指导当地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机构、血站加强业务合作。 各地血站要为造血干细胞捐献提供样本采集、临时储存、分型检测等方面的工作支持。 ▶ 进一步拓宽经费保障渠道 积极申请地方彩票公益金、“民生实事”工程等政府项目支持,广泛开展社会募捐,拓宽筹资渠道,有条件的地方红十字会可建立专项基金。 二、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 加强制度建设 国家级管理中心在专家委员会支持下,进一步加强质量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完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级管理中心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 ▶ 强化安全管理 各级管理中心要切实增强信息安全、生物安全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机制,坚决防范安全风险。 ▶ 优化数据质量 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志愿捐献者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持续开展志愿捐献者保留工作,不断降低志愿者流失率,保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的数据质量。 ▶ 提升工作效能 国家级管理中心要加强与工作体系中各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合作,优化工作流程,不断缩短入库时间和捐献周期,提升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地方各级红十字会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和协调当地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相关各方,持续提升当地宣传招募、捐献服务的工作效能。 ▶ 制定应急预案 各采集医院和移植医院要在做好捐献者捐献前健康评估的前提下,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造血干细胞采集和移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 ▶ 加强工作研究 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积极应对新技术挑战,跟踪掌握世界造血干细胞捐献技术、管理发展趋势,开展相关课题研究,规划发展方向,拓展工作领域,挖掘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和血液样品库发展潜力。 三、健全表彰激励和困难帮扶机制 ▶ 落实完善表彰激励政策 各级红十字会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切实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和志愿者表彰奖励工作。 各地应当参照无偿献血激励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出台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参与见义勇为、感动人物评选以及接受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倾斜政策,激励引导捐献行为。 ▶ 建立捐献者关爱帮扶机制 各级红十字会要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困难家庭纳入“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慰问对象范围。 各地要面向困难的捐献者家庭探索建立长效关爱帮扶机制,解决其实际困难。 四、加强宣传动员和志愿服务 ▶ 广泛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 各级红十字会要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当地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机构、血站编写造血干细胞捐献科普材料。 要将造血干细胞捐献科普宣教与无偿献血宣传相结合,纳入“红十字生命教育”范畴,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生命过程和意义,尊重生命、珍爱生命、保护生命,切实提升造血干细胞捐献科学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率。 ▶ 着力打造宣传阵地和品牌项目 要将科普宣传工作与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培训、红十字青少年等工作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集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等于一体的“生命教育”体验馆或科普馆,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培育“红十字‘救’在身边——爱心相髓”品牌项目。 ▶ 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献血者日和世界骨髓捐献者日等纪念日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进一步营造捐献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血站、医疗机构要发挥平台和窗口作用,在工作场所、工作流程中,主动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倡导造血干细胞捐献理念。 ▶...
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2022年10月28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第26次办公会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红十字志愿者 第三章 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 第四章 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章 激励与表彰 第六章 支持与保障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保障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以下简称红十字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红十字志愿服务,是指遵循“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由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人道服务。 第三条 各级红十字会应当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遵循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履行法定职责,践行人道使命,按照不同的志愿服务领域分专业组建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 第四条 坚持党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红十字会名誉,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第六条 各级红十字会应当把志愿服务作为开展人道工作的基本方式、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明确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为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二章  红十字志愿者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红十字志愿者,是指在各级红十字会注册,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红十字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第八条 红十字志愿者从事红十字志愿服务,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应当符合其身心特点,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并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第九条 鼓励和倡导红十字志愿者通过总会认定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录入其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专业技能、服务领域等个人基本信息。 红十字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 红十字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 (二)获得与所从事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信息和培训; (三)获得与所从事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四)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红十字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红十字会和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和安排,履行相关志愿服务承诺,完成相应的任务; (二)保守在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机构秘密、个人隐私或者依法受保护的其他信息; (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和人格等权利; (四)正确使用红十字标志,妥善保管红十字志愿者证件; (五)不得利用红十字志愿者身份从事与红十字会宗旨不符的行为; (六)因故不能完成志愿服务工作的,应当及时告知红十字会、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服务对象。 第三章  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是指在各级红十字会登记,由红十字志愿者组成,以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为宗旨的志愿服务队伍或者志愿服务组织。符合条件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应主动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受红十字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负责红十字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考核; (三)制定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物资的筹备、使用和管理,并在适当范围公示; (五)及时、如实记录红十字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培训情况、志愿服务情况、评价情况、表彰奖励情况等志愿服务信息; (六)定期向主管红十字会汇报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接受上级红十字会的财务监督,配合各级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 第十四条 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主管红十字会应当注销其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资格: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红十字会章程或本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在成立、备案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备案的; (三)以红十字志愿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背离红十字志愿服务宗旨的; (四)连续两年未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的; (五)滥用红十字标志的; (六)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四章  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 红十字志愿服务包括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防灾减灾、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红十字精神传播、康复护理、社区服务、乡村振兴、养老服务、心理健康、人道资源动员、国际人道援助等领域。 第十六条 红十字会、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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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名单揭晓,我省方浙等14人名列其中

全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名单揭晓,我省方浙等14人名列其中

3月8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布“全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名单。我省方浙等14名红十字志愿者名列其中。 方浙 浙江省红十字(仙居)应急搜救队队长 2011年,方浙自掏腰包购置救援车辆和装备,组建救援队。在他的带领下,救援队不断发展壮大,2014年成为浙江省红十字(仙居)应急搜救队,2018年成为中国红十字搜救救援队的重要力量。 10年来,方浙先后带领队伍参与了丽水里东灾害救援、防疫救灾等志愿行动800多次,成功解救被困人员600余人,累计服务时间超过12万小时。在2020年阻击新冠肺炎战疫中,方浙身先士卒,带领“党员突击队”到仙居各交通卡点、重点社区、重点工程、隔离点等60多处展开消杀工作,累计参与600余人次。 方浙曾被评为浙江省战疫“突出贡献”先进个人。他带领的搜救队先后荣获全国学雷锋先进典型、全国山地救援交流赛横渡救援第一名、国际山地救援交流赛团体第三名等60多项荣誉,多次得到国家领导人和省、市主要领导的亲切接见,被媒体和群众誉为“巅峰战士”。 方浙和搜救队的事迹多次被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聚焦报道,并被拍成公益电影《巅峰战士》。由方浙编著的《队长日记》成为全国第一部山地救援案例专著。 陶一军 浙江省红十字会志愿者 陶一军是一位肾脏移植受者,术后他怀揣一颗感恩之心,希望以自己的微小力量为社会公益事业作一份贡献。 三年来,陶一军自筹800余万元资金,组建拍摄团队,奔赴全国十多个省级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各大医疗机构和大型器官移植中心,先后采访了近300百余人,跟踪拍摄了八十多例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的生命故事,累计拍摄了原始素材3万余分钟,撰写拍摄日志30多万字。 团队制作了90分钟电影——《生命尽头的遇见》和400分钟九集大型人文纪录片——《生命如花》,宣传推广人体器官捐献感人故事,助力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纪录片《生命如花》在抖音平台播放量达5000多万次,获赞192.2万次。 陶一军还连续两年参加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暨宣传策划工作研讨会,积极建言献策,并多次为各级红十字会相关部门制作视频、提供各类素材。人体器官捐献公益题材微电影《父亲的礼物》入选为浙江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电视片展播作品,获文艺类三等奖。 李治 浙江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志愿者服务队副队长 2010年5月8日,李治考取救护员证书,成为一名红十字志愿者,10年来,他积极参与省、市和区红十字会组织的志愿服务,累计服务时长达2610小时。 救护培训,关爱健康。他在“浙江之声”“华语之声”开设应急救护知识专题,参与拍摄首部面向公众的现场应急救护教学视频和红十字网络直播课程等,让更多人在家上网就可以学急救技能,有力推动了红十字应急救护群众普及工作。他多次到湖北巴东、贵州黔东南参与“东西部协作‘救’在身边”活动,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下乡义诊和捐赠医疗设备等志愿服务活动。 不惧风险,投身抗疫。他第一时间响应抗“疫”行动,连续多天在各个交警中队、派出所、社区、机关单位等,参与卡点值勤、体温检测、防疫消杀等工作。 无偿献血,挽救生命。他坚持无偿献血23次,并与妻子一起登记加入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李治曾获浙江省红十字奉献服务奖、2017年度浙江省优秀红十字志愿者、浙江省无偿献血奉献奖等多项荣誉。 马益民 杭州市临安区红十字北斗救援队队长 2016年,马益民加入杭州市临安区红十字北斗救援队,次年3月,又注册成为红十字志愿者。2019年底,马益民成为救援队大队长。在这4年多的时间里,他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做公益,积极组织救援队参与走失人员搜救、台风救援、大型赛事保障等活动。 在抗“疫”期间,他组织成立8支小分队,利用小喇叭、重点询问等方式对25个小区全面排查“武汉回临”人员,提醒市民做好防疫措施;组织队员和志愿者连续奋战21天,24小时不间断地为29户“武汉回临”家庭提供食物采购、垃圾清理等暖心志愿服务;成立疫情物资运输突击队,分别前往萧山、下沙、嘉善、杭州、青山等地协助装运口罩、护目镜、消毒药水等防疫物资60余吨。 缪亚春(右)宁波市奉化区红十字博爱志愿服务队队长 缪亚春,坚持志愿服务十余载,服务3100多小时,创立“情暖夕阳”“博爱天乐”“博爱康养”等志愿服务品牌,带领博爱志愿服务协会走上规范化、项目化、品牌化、专业化之路。疫情期间,她积极组织志愿者投身抗“疫”一线。 主动请缨,无惧“风险”。她主动接受区级医学观察点送餐和生活垃圾清理任务,不畏风险、以身作则,每天组织9人次,连续奋战13天,直至人员全部解除隔离。 冲锋在前,始终坚守。她积极组织志愿者投身抗疫一线,协助社区值守,带领129名队员一干就是64天,志愿服务时长7200余小时,见证了“疫情不除,我们不退”的铮铮誓言。 响应号召,助力复产。她组织52名志愿者,助力一家因疫情突发不能及时复工的口罩垫片企业复工复产。队员们每天9个小时,连续奋战6天,参与112人次,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保障了企业医疗物资的正常供应。 张若(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务人员 浙江省红十字一级应急救护培训师 14年来,张若一直坚持开展救护培训工作,进社区、学校、农村、企业、机关等,普及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惠及群众1.3万余人,志愿服务时长2170余个小时。 2015年,在成为省一级救护师资后,她主动担任红十字会救护员培训基地负责人,每年精心挑选医院骨干成为救护师资,让更多的医务人员参与到红十字救护培训工作中来,也让更多的群众受益。 疫情期间,张若又积极响应红十字会号召,投入到“线上”救护培训教学。同时,发挥自己医护人员的专业优势,为群众宣讲防疫知识,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 沈鑫铭(右二)德清县红十字众安救援队队长 多年来,沈鑫铭一直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立足基层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组建红十字志愿服务团队和救援队,为群众排忧解难。 2015年11月,他和一位朋友创办成立德清县红十字向日葵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该中心现有注册志愿者186名。团队定期在医院开展急诊陪护、导医等志愿服务,并资助多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帮助贫困患者筹集善款摆脱困境。团队累计开展公益活动1360多场次,参与志愿者1.2万余人次,累计志愿服务时长4.1万余小时,惠及群众超13万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7万余份。 他坚持进机关、学校、社区、企业、乡村等,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130余场,撰写28000多字的备课教案,为惠及群众13300余名。 2018年9月,他出资1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组建德清县红十字众安救援队,并积极组织救援队参与大型活动现场应急救护保障、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台风救援等志愿服务。 疫情期间,他带领红十字志愿者们,连续31天日夜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参与卡点值勤、人员排查、防疫宣传等工作。 2020年,德清县新市镇红十字会成立以他命名的“沈哥工作室”,以点带面引导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章非(左二)海宁市博爱365志愿服务队负责人 章非是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也是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累计参与无偿献血89次,累计献血量达23200ml,志愿服务时长达2600小时。他和志愿服务团队一直致力于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三献”宣讲等志愿服务,累计开展活动180余场次,志愿者出勤1800余人次,志愿服务总时长7671.9小时。 2018年6月14日,他发起组建海宁市博爱365志愿服务队,组织和策划应急救援、人道救助、红十字青少年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公益项目。其中“37℃生命的温暖”项目,累计开展社会救助8起,应急响应71起。捐献血小板420人次、计640个血小板治疗量,总计血量达151900毫升。 疫情期间,章非又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卡点值勤、人员排查、体温检测等工作。 郭秀珍(左)绍兴市生命阳光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队长 1994年5月,郭秀珍第一次参加无偿献血。20多年来,已累计无偿献血22000余毫升。她还利用休息日,进社区、上街头义务宣传,积极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参加无偿献血,将最初仅27名志愿者的小队伍,发展到目前350余名的稳定无偿献血团队。 近三年来,郭秀珍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长超720小时,每年参加“博爱送万家”服务时长500小时。她还积极参与红十字会组织的赈灾募捐、扶贫慰问、敬老助困、人道传播等活动。 2020年4月,绍兴市红十字会成立市生命阳光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并在叶家堡服务基地设立服务工作站。郭秀珍全身心投入服务站工作,积极宣传“三救三献”核心业务。 疫情期间,郭秀珍带头捐款捐物,积极参加社区卡点值勤、人员排查、防疫消杀等工作。 倪朝刚 浦江县红十字会生命关爱志愿者队副队长 2000年,倪朝刚在新疆经商,看见一条《血库告急,望市民踊跃献血》的新闻,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找到当地的血库,献了200毫升血。至今,他已累计无偿献血13000毫升。 加入浦江县红十字会生命关爱志愿者队后,他一直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动员造血干细胞采样登记、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累计服务时长600余小时。 琚江美 常山县红十字应急救援队队长 2017年,琚江美组建常山县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在她的带领下,救援队积极开展城市、山地、洞穴、水域救援,成为政府救援力量的有力补充。疫情期间,她又积极组织救援队参与卡点值勤、人员排查、防疫消杀等工作,累计出动队员628人次。 救援队参与城市救援出勤50次,出动260人次,参与搜救走失人员38名。参与水救出勤5次,出动志愿者50人次,转移被困群众38人,救起落水人员1人,并转运部分救灾物资。组织策划衢州市学校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暨防溺水安全教育演练,以及水域救援、训练出勤9次,出动志愿者179人次。参与徐村泼水节保障出勤27次,出动志愿者177人次。参与打捞落水人员和车辆1次,出动志愿者5人。 蒲晓剑(右)舟山市红十字会爱心敬老志愿服务队队长 2015年11月,蒲晓剑加入舟山市红十字会爱心敬老志愿服务队,一直积极开展敬老助残、文明城市创建、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长730小时。 疫情期间,蒲晓剑第一时间报名参加抗“疫”工作,在金塘高速服务区开展卡点值勤、人员排查、体温检测等工作。 张哲军 台州市椒江区红十字救援队队长 2017年,椒江区红十字会筹备组建红十字救援队,张哲军加入救援队并担任队长。他带领队员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为马拉松等大型赛事提供保障。 2019年8月10日凌晨,台风“利奇马”正面登陆台州,古城临海成了汪洋大海。8月9日至10日上午,他带领队员们开展各避灾点巡查,并将微型发电机送到群众家中,全力参与椒江的防台工作。8月10日中午12点左右,他和队员们驾驶救援车,带上冲锋舟火速赶往临海城区。他组织31名队员参与救援行动,帮助转移被困群众160余人。 疫情期间,他积极组织队员开展防疫工作。救援队到各街道、村居、养老院、学校等场所消杀百余次,消杀面积300余万平方米。协助区防疫指挥部、区红十字会转运防疫物资30余车次,其中口罩40余万只,防护服5000余件、其它各类物资近千件。帮助学校复学,召集50名队员,以最快的速度将教科书送到分发到城乡学生手中。 蓝雷军 丽水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队长 2007年,蓝雷军创办丽水安顺护送中心,成功转运全国各地31522名患者,带动就业52人,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2013年,蓝雷军在工作之余,想为社会做更多的贡献,便加入了丽水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之后,他带领救援队先后参加里东山体滑坡救援、遂昌山体滑坡救援、浦江3小孩失踪搜寻等救援任务,累计300多次。 疫情期间,他和队员坚持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参与卡点值勤、人员排查、防疫消杀等工作,消杀面积达75000平米。 来自:浙江红十字
《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进一步提升临床血液供应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2019年11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委、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全国总工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11部委联合颁布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就共同促进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通知》指出,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 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9)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宣传部、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工会、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进一步提升临床血液供应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现就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提出以下要求: 一、健全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 (一)做好无偿献血统筹协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继续贯彻落实《献血法》,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工作,将无偿献血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等结合,进一步巩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 (二)健全血站服务体系。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质量上收、服务下沉”的血站服务体系,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加大对血站新建扩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血站服务体系与当地医疗卫生发展趋势相适应。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对献血屋建设、流动采血车停放提供支持。鼓励建立省域内血站一体化管理模式。 (三)完善血站运行机制。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安排经费,保障血站正常运行和发展。地方各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持续推进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 (四)强化血液应急保障能力。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有关卫生部门应当组织建立血液应急保障预案和预警机制,加强应急献血者队伍建设,做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血液保障。完善区域间血液调配制度,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血液调配血液保障绿色通道,确保血液运输安全、有效、快捷。区域间血液调配不得收取互助金。 (五)发挥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示范作用。各党政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献血法》规定,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军队有关单位应当积极组织广大官兵参加无偿献血;各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和工会、共青团组织、妇联等有关群团组织应当组织大中专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加强对职工和师生的宣传、教育、动员,鼓励职工和师生参加无偿献血。 (六)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各地应当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定期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 (七)统筹推进无偿献血与造血干细胞移植捐献工作。无偿献血与造血干细胞移植捐献工作联系密切、相辅相成,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应当统筹推进,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志愿服务,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一)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精神。各级文明办应当把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养相结合,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各级宣传、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节目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无私奉献和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普及无偿献血科学常识。各级宣传、网信、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红十字会等部门、组织应当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无偿献血理念,普及无偿献血知识,提高公民无偿献血的自觉性。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军队有关单位应当将无偿献血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将血站作为中小学生普及医学和健康科学知识的重要阵地,促进血液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军营,让更多社会公众了解、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 (三)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平面媒体,在交通工具及主要路段、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知识宣传栏,挖掘中华文明团结、互助的文化内涵,借助传统节日、纪念日开展主题宣传和献血者关爱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提升血站服务水平 (一)提供优质便捷献血服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有关卫生部门要加快推进血液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完善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流程。全面推进血站信息公开,增进社会信任。各级共青团组织、红十字会应当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和服务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血站要开展血液舆情监测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二)稳步拓展无偿献血模式。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有关卫生部门应当指导血站拓展无偿献血招募模式,推动团体无偿献血和街头流动无偿献血协调发展,提升无偿献血抗风险能力,保障“淡季”血液供应。探索开展预约献血服务。 (三)持续提升血液安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卫生部门应当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指导血站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高危献血者屏蔽和淘汰制度,健全血液预警机制。卫生健康、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完善血液筛查策略,视情增加血液筛查项目。 (四)提升贫困地区血液保障能力。各级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将提升贫困地区血液供应保障能力作为完善血液供应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重要内容,加大贫困地区采供血网络建设力度。西藏、新疆、四省藏区及“三州”地区的血液支援工作,由支援当地地市综合医院的有关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开展。其他贫困地区的血液支援工作,由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安排。承担支援任务的血站要选派骨干力量,提升贫困地区无偿献血服务能力和血液安全供应能力。各地与贫困县县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的三级医院应当提升县医院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四、做好无偿献血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应当将无偿献血工作作为法治中国建设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树立底线思维,防范血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风险,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社会动员,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责任制度。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应当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宣传、精神文明、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加强同军队系统的合作,建立军民融合联动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部门职责,制订实施办法,做好工作落实。 (三)做好评估指导。各地应当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评估,对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推进慢的地区或领域要加强监督指导,落实领导职责,提升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参与程度,共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宣部办公厅 中央文明办秘书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19年11月4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布《关于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布《关于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期,为深化中国红十字会改革,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创新发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布《关于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红字〔2019〕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铁路系统红十字会: 志愿服务是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之一。党和国家高度关心重视红十字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将红十字志愿服务列入重要任务。为深化中国红十字会改革,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创新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和志愿服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志愿服务条例》,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把志愿服务作为各级红十字会开展人道工作的基本方式、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起更多的人道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4年,注册红十字志愿者总数达到200万人,建立覆盖广泛、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全面提升,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在服务党政大局、满足人道需求、保护生命健康、促进全社会向上向善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红十字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改善民生福祉、完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构建系统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的工作格局。 拓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领域。红十字志愿服务是指在红十字会注册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人道服务。各级红十字会要聚焦主责主业,“按专业、分领域”在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红十字精神传播、国际人道援助等领域积极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 形成齐抓共管志愿服务的工作合力。做好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是各级红十字会的共同责任,要努力形成各级红十字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态势。总会要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组织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综合数据管理,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本领域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推动和业务指导,推动相关规划和政策的落实;省级和市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对本地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研究规划,争取政策支持,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县级红十字会和基层组织要把志愿服务作为主要工作内容来抓,大力发展红十字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融入国家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各级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加强与文明办的沟通协调,推动将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当地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工作考核范畴;积极争取民政部门的相关指导和政策支持,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交流,共同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要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吸纳文明办、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大力发展红十字志愿者,建立健全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体系。 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各级红十字会要把发展志愿者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市、县级红十字会和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要着力推动红十字会员、捐赠人注册成为红十字志愿者,促使红十字救护员、应急救护师资、救援队员、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入库志愿者、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注册成为红十字志愿者。 大力发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要建立支持和发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长效机制,通过人才培养、项目资助和示范引领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省、市、县级红十字会要结合履行法定职责和本地实际,发展本级管理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其中县级红十字会建立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不少于3支。要加强对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日常管理,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指导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探索推动具备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推动建立红十字志愿者协会。有条件的省级和市级红十字会要积极建立红十字志愿者协会,发挥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作用,吸纳有影响力的红十字志愿者骨干和志愿服务组织,提升协会的权威性和代表性;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协会服务能力,协助志愿服务组织做好登记、年检、评估、信息公开,助力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着力开拓创新,提高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水平。 规范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与服务。各级红十字会要结合贯彻执行《志愿服务条例》,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规范红十字志愿者的招募,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有效匹配志愿服务供给与需求,不断提高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健全红十字志愿服务培训体系,加强对志愿者和志愿者骨干的培训,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强化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能力素质;指导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规范开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为红十字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必要条件,鼓励与保险公司合作设计开发符合红十字志愿服务特点特别是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的险种,维护志愿者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的合法权益;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红十字志愿者、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红十字志愿者给予优待等相关促进措施,探索建立基于志愿服务时长和质量的积分激励机制。严禁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 鼓励基层创新,打造品牌项目。要总结各地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的基本经验、主要做法,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特色项目,引导、支持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发挥优势、各展所长设计实施创新项目。要根据新时代新要求,加强对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的研究规划,加大资源投入,积极扶持有创新性、示范性的优秀项目,着力打造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品牌。 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要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参与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省级、市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县级红十字会的支持和指导,依托学校、社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依托现有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打通盘活红十字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等活动阵地,建立红十字人道服务平台,为文明实践工作服务;聚焦主责主业,结合当地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社区备灾、应急救护培训、生命健康安全和防灾避险知识普及、人道救助、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广泛传播红十字运动精神和人道文化。 (四)建立综合性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强化表彰激励。要认真落实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分级开展志愿者星级评定,县级红十字会负责一至三星级志愿者评定,地市级红十字会负责四星级志愿者评定,省级红十字会负责五星级志愿者评定。 各级红十字会要结合实际建立志愿者嘉奖制度,褒扬和嘉奖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授予荣誉称号;对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代表优先安排参加红十字会的培训、会议等重要活动,推选为各级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会理事,推荐参加“道德模范”等有关评选表彰;将走访慰问红十字志愿者纳入“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总会定期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予以评选、嘉奖。 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参与全国宣传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活动,层层择优推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社区宣传推选工作。 加强宣传引领。要把表彰激励与事迹宣传有机结合,大力宣传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深入挖掘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充分展示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时代风采和良好形象。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运用新媒体平台,精心策划主题宣传、专题宣传,讲好红十字志愿者故事,传播好红十字志愿者声音,树立和提升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品牌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吸引力,营造有利于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要加强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志愿服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上,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志愿服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和指导志愿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志愿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加大经费支持。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将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支持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立足自身优势通过承接政府和红十字会的公共服务项目、争取政府补贴与社会资金等多种途径,持续提升自身发展能力。 (三)建设“红十字志愿者之家”。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利用现有办公空间和红十字特色服务阵地,建立“红十字志愿者之家”,向红十字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开放更多资源,为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办公场所、活动空间和交流平台。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019年11月13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获“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殊荣

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获“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殊荣

9月2日上午,在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上,32个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作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接受表彰。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体代表。靳毅代表“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接受表彰,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王沪宁、王岐山等接见! 9月2日上午8点半,靳毅怀着激动的心情踏入北京人民大会堂。当习近平总书记走进大厅的时候,全场都爆发了热烈的掌声。当时靳毅就站在第一排,看到总书记向自己走来,靳毅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立刻举手敬礼。 习近平向全体代表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为红十字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靳毅说,志愿者团队能够获得这么高的荣誉,是压力更是动力。 全国32个先进集体,只有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一个志愿者团队。 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一、 紧扣生命关爱工程 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队事迹 造血干细胞移植是当前治疗白血病等血液系统疾病的最有效手段。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是一项帮助血液病患者恢复健康的生命关爱工程。为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事业的发展,2008年12月,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成立了一支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下称服务队)。2016年初,服务队进行重组,重组后14名造血干细胞护送队员,全部来自造血干细胞成功捐献者。2017年,以护送为核心任务,完善志愿服务结构,设立陪护、护送、宣传3个分队。 三年多来,服务队组织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等宣传活动80余次,由捐献者组成的“跑马宣传团”共参加31场马拉松赛事,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奔跑了1643.43公里。同时队员承担了近228名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陪护工作,完成了89次造血干细胞护送任务,先后到达17个城市,护送里程达11.7万公里。荣获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奖,成功入选“最美浙江人·浙江骄傲”提名奖,成为全国知名的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 强化组织领导,规范队伍管理服务队有31名队员,他们来自全省四面八方,来自各个不同岗位,承担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知识宣传普及、捐献者安抚陪护、造血干细胞的安全护送等任务。为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建立了一套组织管理体制。 一是明确建队思想和目标。服务队成立之初,就确定了“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过硬、高效安全、持续稳定”的建队思想,把“招之即来,来之能用”作为建队目标,建立一支业务过硬、综合素质精良的志愿服务“铁兵”队伍,用“生命战士”的良好形象和服务保障形成品牌效应,充分向社会展示“关爱生命”红十字理念和责任担当的新时代浙江精神。 二是严把队员入口关。服务队在队员管理上始终坚持从严把关、从严要求。队员都是精心筛选,百里挑一。队员申请入队,要经过培训、考核、注册、宣誓一整套完整的流程,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都成为红十字理念的认同者和践行者。护送分队队员一律都是造血干细胞的成功捐献者,陪护分队队员都是血液采集科室的医护人员。队长靳毅是浙江省第四监狱民警,也是我省第106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副队长兼宣传分队长潘克勤是我省首位婚孕前跨国二次捐献者,还是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 三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志愿服务保障事关患者生命和家庭幸福。服务队特别注重队员的能力培养和规范操作,先后制定《造血干细胞护送流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服务流程》等一系列规范性工作流程。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期安排案例座谈会和团建训练,组织开展护送模拟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注重人文关怀,提升捐献服务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是一批具有大爱之心的人,理应得到尊重和关爱。服务队将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入院后的咨询安抚、陪护关爱和捐献服务作为一项重点内容,采取切实措施,做好人文关怀。 一是细化服务流程。7名陪护分队队员都是由采集医院血液科精心挑选的女护士。“特殊供者”必须特殊对待,她们把陪护捐献者作为至高荣誉和神圣任务,编写了医护志愿者服务供者的工作规程,细化了造血干细胞采集配合操作、供者接待、采集陪护、护送接洽等多项流程,并制作入院须知手册、温馨提示卡等,为捐献者提供温馨而周到的服务。每逢捐献者生日或重大节日,陪护队还会送上精美的生日蛋糕或汤圆等。 二是做好答疑解惑。队员们还建立接待微信群,邀请捐献者现身说法,缓解捐献者及其家属在入院期间的紧张情绪。捐献者入院后,都会安排两名队员负责接待,及时了解捐献者入院期间动态和身体状况,为他们提供健康咨询。捐献后,还会落实队员继续为捐献者提供各种咨询和帮助。 抓好统筹安排,保障护送工作将采集到的造血干细胞护送到患者所在的移植医院,是关系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成败的“最后一公里”,为确保安全、高效、及时地护送“生命种子”到目的地,服务队着力做好护送工作。 一是制订护送清单。采取捐献者报名轮流、岗前专项强化培训、任务清单式操作的模式,优化护送工作。从造血干细胞采集完交到护送分队的那一刻起,服务队就立即启动专人护送直达病人救治医院的做法,全程跟踪进度,做好沿途一切突发状况的辅助处理,确保在意外状况发生后能第一时间启动专门的应急预案,确保造血干细胞能安全及时地送达,同时可以减少患者承担的各类费用。 二是规范护送行为。两年多来,服务队的队员们不论风雪天气,还是凌晨赶路,或是遇到突发情况,都能发挥团队精神,承担护送任务的队员做到了管理、服装、证件、箱体四统一。队员们把“生命种子”视为自己的“命根子”,牢牢地呵护着,放置造血干细胞的储运箱要求箱不离身,不脱离视线范围,确保“人在箱在”。 三是争取部门帮助。护送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意外,服务队经常会主动联系新闻媒体、交警、机场等部门,并得到各部门单位的鼎力相助,演绎出一场场令人动容的“千里髓缘、生命接力”爱心故事。服务队在全国首创开展的爱心护送工作,被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作为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浙江经验”在全国推广。据统计,自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底,先后到达17个城市,完成89次护送任务,护送里程11.7万多公里。 重视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服务队把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的普及宣传,增加社会公众的理解,鼓励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捐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推进。 一是发挥新闻媒体的主导作用。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社会宣传,并准确把握切入点,强化宣传的社会效应。其中,“杭州—青岛跨越千里的生命急救特殊护送行动”,联动了电台、交警、机场、航空公司,“爱心大合力”现象引发全国各级媒体持续关注,央视CCTV-13《新闻直播间》《24小时-国内焦点》、CCTV-1《新闻30分》、CCTV-4《中国新闻》仅在一天内不同栏目不同时间段播报高达8次以上。服务队积极挖掘先进典型,及时联系新闻媒体,收集提供捐献者的感人事迹,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二是创新各类主题宣传平台。服务队借势借力各种“跑马”、“毅行”等活动,助推造血干细胞捐献普及宣传。发挥相关队员的特长,利用新媒体加强宣传,创建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专门的微信群、公众号、QQ群、建立“生命因你而精彩”网站、腾讯视频的专门频道以及“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之家”微博等等,为志愿捐献者这个大家庭的更多新成员创造属于自己的网络家园。服务队拍摄的“我们都是捐献者”平面公益广告在城区主干道展示,吸引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图文并茂的志愿服务队年报,让队员们有了更足的荣誉和归属感。 三是强化典型事例的示范引领。很多的服务队员,都用自身捐献的事例,向社会传播着捐献造血干细胞、救助他人的无私奉献精神。服务队队长靳毅,在组织好服务队活动的同时,还积极参加各地马拉松赛跑,他在参赛服装上印制“捐献造血干细胞,我行你也行”宣传口号,向公众传递捐献无损健康的理念。目前,包括队员在内的捐献者共参加31场马拉松赛事,累计59人次,为宣传奔跑了1643.43公里。两度捐献的优秀党员潘克勤以自身实际,向社会证明了捐献不影响生育的事实。富阳女孩许艾菲,在捐献过程中通过微博实时分享了她的捐献经历,得到亿万网友点赞,被称为“最美姐姐”,得到时任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赵一德的批示肯定。东阳金逍君,这位几年前父亲、妻子先后因患白血病而过世的大爱英雄,其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吸引了中央电视台面对面栏目专门前来采访,他通过奉献爱心,服务他人最终治愈了自己。淘宝店主黄钢锋在3年里2次为同一人捐献造血干细胞,并在业余时间坚持宣传捐献知识,推广“我捐献、我健康”理念,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点赞。 二、 声音|中国红十字会“十一大”浙江代表感言 靳  毅   省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队队长 有幸作为代表参加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并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让人激动万分! 当习近平总书记笑容亲切地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全场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只有身在现场才能真正体会到,这是所有代表不由自主迸发出的心声。 作为受表彰代表,与总书记握手那一刻,我非常幸福,非常自豪!总书记的手很温暖,眼神很真切,让人感觉十分亲近和可敬。 这是对我们这支志愿者团队的肯定和鼓励!激动之余我也倍感压力,我会和队友们一起把压力当作努力前行的动力,继续遵循红十字原则,继续发扬志愿服务精神,为造血干细胞捐献事业再立新功。 来自:浙江红十字
捐献造血干细胞,点燃生命希望
习近平会见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习近平会见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9月2日在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体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为红十字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9月2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王沪宁、王岐山等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参加会见,国家副主席王岐山参加会见并出席大会开幕式。 上午10时,习近平等来到人民大会堂北大厅,全场响起热烈掌声。习近平等同代表们亲切握手,不时交谈,并同大家合影留念。 孙春兰参加会见并在开幕式上代表党中央、国务院致辞。她说,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红十字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站在新的起点上,红十字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方向,凝聚人道力量、保护生命健康,深化改革创新、依法履职尽责,开展国际援助、拓展民间外交,努力为国奉献、为民造福。 大会开幕式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竺主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彼得·莫雷尔发表视频致辞,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主席弗兰西斯科·罗卡致辞,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代表群众团体致贺词。会议为第47届南丁格尔奖章中国获奖者颁奖,并表彰了32个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工作者。 丁薛祥、杨洁篪、黄坤明、肖捷参加会见,陈希、王勇、王毅参加会见并出席开幕式。 新闻联播视频:http://tv.cctv.com/2019/09/02/VIDE7Jbav3JxKWXqX8CjgxaI190902.shtml 来自: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邹伟、王鹏)
培育生命的“森林” ——中国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掠影

培育生命的“森林” ——中国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掠影

2657297人入库,8680例捐献,其中涉外捐献344例,覆盖28个国家和地区…… 7月31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以下简称“中华骨髓库”)管理中心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了最新统计数据。“十大”以来,中华骨髓库库容以每年约15万人份的速度在增加;捐献例数逐年递增,仅2019年1月至7月,就实现捐献766例,超过2014年全年捐献总数。 这些飞快变化的数字背后,饱含着广大志愿者的无私大爱和默默付出,更凝聚了中华骨髓库和各省级管理中心及专兼职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五年来,他们始终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以供者为本,为患者服务”,脚踏实地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如今,一片广阔森林正向阳而生、茁壮成长。 有效营造“蝴蝶效应” 2016年春节刚过,河南省红十字会就迎来一波爱心大爆发:2月29日至3月3日,短短4天,7名志愿者集中完成了造血干细胞捐献。 当时24岁的毋成成是7人里年纪最小的,他能“入库”,得益于公司同事任抗战的宣传,“如果没有第一位捐献者的宣传动员,我也不知道捐献造血干细胞有这么重要的意义。” 任抗战是河南省多氟多公司首例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2016年,多氟多公司以任抗战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故事为主题,投资拍摄了公益微电影《谢谢你》,宣传捐献造血干细胞知识和先进人物事迹,获得全国微电影大赛最佳纪录片奖。 在任抗战引领下,多氟多公司已有671人加入中华骨髓库,“2016年至2017年间,多氟多公司6名员工陆续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体检合格率100%,捐献率100%,这在焦作是仅有的,在河南也属罕见。”焦作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说。 榜样的力量需要被更多人看见。入库志愿者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的山东,坚持走一条“媒体宣传——捐献者现身说法——媒体再宣传”的良性循环之路,捐献数量快速增长,月捐15例、周捐7例、日捐5例的故事不断出现,年捐献数量保持在80例以上。2019年4月,山东省分库实现捐献17例,创下目前单省单月最高捐献记录。 浙江省红十字会则独辟蹊径,以喜闻乐见的群众性体育运动为载体,2018年4月和11月,分别在宁波镇海九龙湖、杭州国际马拉松赛上,组织捐献者集体参与公益宣传,并在杭马赛式上招募200名“生命关爱使者”参与活动,共同传递造血干细胞健康捐献理念。2018年3月20日,浙江省实现第400例捐献。从300例到400例,用时仅1年7个月,每实现百例捐献时间段再次刷新。 在安徽,省红十字会策划了“媒体人与志愿者”相约活动。邀请省内知名媒体人到造血干细胞捐献现场,为捐献者加油鼓劲,向大众普及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科学知识。 淮南市红十字会将获得习近平主席点赞的志愿者张宝打造成一张“城市名片”,两次联合市有关部门向全市发出向张宝学习的倡议和系列主题活动,在全市持续掀起向张宝学习的热潮,并及时引导成立了张宝志愿服务队,带动更多人“学张宝”“做好人”。 在青海,深山里的小学教师扎西东智成功实现捐献后,当地的乡亲们把他看作英雄。他将自己捐献的过程讲给学生听,也将一颗爱心种子深深种在了孩子心中。 任抗战、张宝、扎西这样的引领者并不是独立的个体,他们如一只只振翅的蝴蝶,影响着数以百万计志愿者,并带动整个社会朝认同、支持这份事业的方向前进。 暖心呼唤“志愿者‘回家’” “您好!这里是中华骨髓库安徽合肥分库,请问您是王梦蝶吗?”安徽省合肥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保留”项目工作室,不时传出类似电话回访声。 接到电话时,王梦蝶即将去国外长期工作,但她说:“即使我在国外,只要有需要也会立马回国。我的号码不会变,父母号码也不会变。” “造血干细胞捐献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两点:一是公众对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还不太了解,存在悔捐现象;二是由于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导致配型成功后联系不到志愿者。”山东分库负责人赵娜介绍。 “十三五”期间,为加强入库志愿者的日常联系,提高库容有效性,中央财政支持中华骨髓库开展“志愿者保留”项目,从2016年起每年提供600万元,5年共3000万元经费,用于志愿捐献者个人信息更新。 2017年,中华骨髓库管理中心成立“志愿者保留”项目组及秘书处,起草制订《志愿者保留项目实施细则》,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细则及督查表。 2018年,中华骨髓库印发《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志愿者保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成立5个督导组赴20个省指导工作,确保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 项目执行过程中,很多省级管理中心打出“让志愿者‘回家’”的口号,积极发挥志愿者作用,委托志愿服务大队开展志愿者保留工作。 安徽省策划了“寻找生命的种子”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了“寻找生命的种子”“情溶于血,爱在金种子”“寻找生命的种子”走进马鞍山等多次公益活动,并对“志愿者保留”项目中涌现的优秀志愿者给予表彰。 山东省红十字会对入库的18万余份资料进行重新归档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并引进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配备整套档案室硬件装备,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数字化提取和管理,初步达到国家二级档案室标准。 辽宁省管理中心携手辽宁电视台“霞客行”栏目主持人朱霞和记者,前往辽宁省阜新县看望两年前成功捐献、一个月前喜得贵子的李竹。节目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不少志愿者主动与辽宁省管理中心联系,更新了联系电话,回归大家庭。 为保证志愿捐献者招募质量,中华骨髓库从2009年启动入库志愿捐献者随访质控项目,2018年入库志愿者抽检质控同意捐献率为78.9%,较2014年提高9.9个百分点,志愿捐献者随访质控同意捐献率呈整体上升趋势。 目前,中华骨髓库共有1.6万名志愿者,他们不仅参与和志愿捐献者保持联系的工作,也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的普及,并义务承担捐献环节部分任务,如病房陪护、造血干细胞运输等。其中不少是成功捐献的志愿者,他们的参与更具说服力。 打通“绿色通道”,提供制度保障 2016年8月,中华骨髓库辽宁分库收到一份来自美国的“请求函”;次年8月,历时一年,辽宁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赵跃东在沈阳实施捐献,回应了这份“请求”,成为辽宁省首例在沈阳市实施捐献的涉外捐献者。 此前,辽宁省11例涉外捐献(包括2例涉美捐献)均采用赴北京采集、通关的方式,每次耗时七八天。因为造血干细胞要在最短时间内移植到患者体内,运送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属国家管制范围内特殊物品,而且是一种没有货号、没有厂家的特殊物品,当地并无此类特殊物品通关先例。 2017年4月,辽宁分库向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7月27日,经过科学研讨和评估,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该例涉外捐献办完全部通关手续,同时完善出境造血干细胞人道主义援助办理手续,简化审批程序,为赵跃东及此后所有辽宁籍志愿捐献者涉外捐献经沈阳出关打开了生命通道。 无独有偶,2017年11月23日,上海市红十字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上海海关、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建立上海造血干细胞跨国转运绿色通道,简化涉外捐献移植进程,为上海市捐献的造血干细胞高效、快捷跨国转运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8年,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委托,中华骨髓库正式承接用于人道救助目的的造血干细胞、特殊血液等出入境申请工作。截至2019年3月底,已协助备案移植医院办理慈济骨髓造血干细胞中心捐献造血干细胞入境142例,协助境外骨髓库办理中华骨髓库捐献者造血干细胞出境48例。 实现“一库多用”,争创世界一流 “中华骨髓库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存储志愿捐献者个人信息和HLA(人类白细胞抗原)分型等基本信息的数据库,另一部分是存储志愿捐献者血样的生物样本标本库,两者构成了中华骨髓库的基本要素,成为众多血液病、肿瘤等恶性疾病患者生存的希望。”中华骨髓库管理中心主任李黎介绍。 除国家级管理中心外,中华骨髓库还包括31家省级管理中心,与国内22家HLA组织配型实验室、6家HLA高分辨分型确认实验室、1家HLA质量控制实验室、7家公共脐血库及150余家移植/采集医院开展合作,共同构成全国工作网络。 近年来,中华骨髓库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做好顶层设计。根据专家委员会建议,目前中华骨髓库已初步形成“实现一库多用,建设世界一流骨髓库”的战略目标及相应思路,正有序推进后续工作。 首先是动员多方力量,将中华骨髓库当成一个平台,以开放的心态维护好与各方面的协作关系,积极动员更多合作者参与这项事业,扩展业务架构,发挥中华骨髓库“一库多用”的社会效益。 2017年,中华骨髓库组织专家,根据行业标准制订《2017年数据入库标准及质控办法》和《组织配型实验室技术管理规范》,并组织专家研究修订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HLA配型质量控制办法》。首次启动了对实验室的技术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全部21家省内实验室的技术核查,核查结果均为合格;合作实验室和质控实验室共发现获WHO命名的HLA等位基因1499个,其中2015-2018年新发现等位基因72个。样品库存储保管的样本数据已达260余万份,样品质控错误率多年始终为0。 这些工作的目的是规范合作,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和质量认证工作。“我们希望主动走出这一步,在与各个实验室多年合作的基础上,助力实验室能力建设。聚集合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李黎表示。 在加强合作的基础上,以信息化为基础,推动业务平台升级。推出1500万元信息化项目,通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完成公开招标,有序开展同期需求调研工作;并完成异地容灾备份库的选址考察工作,推动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改造。 此外,以推进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做好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推动世界骨髓捐献者协会(WMDA)认证工作,是依外力推动骨髓库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整体绩效的重要手段,2016年WMDA认证项目正式启动,截至目前,WMDA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已完成质量体系策划、全员质量培训以及体系文件的编写及发布,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2019/8/9 头版 记者:陈娟
爱心凝聚生命长河 ——写在《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你还好吗》出版之际

爱心凝聚生命长河 ——写在《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你还好吗》出版之际

在“五八”世界红十字日来临之际,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管理中心编撰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你还好吗》一书正式出版。该书收录了几十家主流媒体对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竺为该书作序。他在序中写道:“书中记录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感人事迹和奉献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看到了一颗又一颗的爱心凝聚在一起,汇成了一条生命的长河。” 生命之库 中华骨髓库从1992年建立至今,实现捐献8000余例。 目前,几乎每天都有志愿捐献者在捐献造血干细胞,他们的故事或简单或曲折,都真诚而动人。他们当中有大学生自强之星、有同为捐献者的夫妻、有多年坚持献血的好青年…… 他们不求回报,不求感谢,只求受捐者早日康复。当捐献者的生命种子注入患者体内,重新点燃生命之火时,捐献者和受捐者就成为彼此最为挂念的“陌生人”。他们为8000余名患者重新点燃了生命之火,为8000多个家庭送去希望。社会因为有许多这样的“陌生人”而更加温暖。 截至目前,265万在库志愿者时刻准备着为即将熄灭的生命之火注入动力。因此,人们常说中华骨髓库是一个治病救人的“生命之库”,它为近百万名等待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筑起“生命长城”。 阳光之库 每一位捐献者和志愿捐献者都是红十字精神的实践者。他们的善举,除了挽救血液病患者之外,还带给社会满满的正能量。 中华骨髓库于1992年建立,但受传统思想的束缚,人们谈捐“髓”色变,当时中华骨髓库仅有几千份数据,许许多多的患者因为找不到适合的“生命种子”而逝去。 就在这几千份数据中,来自上海的志愿者孙伟于1996年成功实现捐献,成为中华骨髓库首例成功捐献者。他告诉世人,捐献造血干细胞不是“敲骨吸髓”,对自身无害,却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一个家庭。但当时,受采集技术、资金、观念等种种因素影响,中华骨髓库库容增长依然缓慢。 2010年,中国红十字会受政府委托重新启动中华骨髓库工作,随着采集技术的进步、彩票公益金的支持及相关捐献知识的逐渐普及,更多仁人志士参与到这项公益项目中,越来越多的适龄健康公民加入中华骨髓库,入库志愿捐献者从10万人、20万人、50万人……到如今265万人,成为世界第四大骨髓库。 随着一个个成功捐献案例、一个个感人故事传颂开来,捐献者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赞许,促使更多人加入中华骨髓库,给数以万计的血液病患者带来生的希望,“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得以进一步弘扬和传递,为这个社会播洒守望相助的温暖阳光。 希望之库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每一位捐献者不仅是赠与者,同时也是受益者。曾经两次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捐献者历莉说:“大家都认为我是一个赠与者,其实我也是一位收获者。通过捐献,我的人生更加丰富,更有价值。” 一位刚刚考入大学的学子,由于现实大学生活与理想相差较远,整日沉迷网游,学业不断亮起“红灯”。一次无偿献血时,他报名加入中华骨髓库,不久配型成功。从决定捐献到完成捐献,这个过程让他再次找到生命的意义与目标,不再沉迷于网游,顺利完成学业,在业余时间帮助他人成为他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妈妈感慨地说:“经历这次捐献,孩子真正长大了,我感到特别的欣慰。” 2018年,由中华骨髓库组织开展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你还好吗?”回访活动中,许多捐献者通过各种方式回复骨髓库:“我很好,生活得很愉快!请放心!” 在青海省深山里一所小学任教的扎西东智成功捐献后,当地的乡亲们视他为英雄。他将自己捐献的过程告诉孩子们,更将一颗爱心种子深深种植在孩子们心中。 外交之库 曾几何时,中国大陆的患者寻找配型,只能求助于境外骨髓库,现在,中华骨髓库志愿者捐献的造血干细胞源源不断输送出去。截至目前,涉外捐献达300余例,涉及28个国家和地区。他们当中有被习近平总书记“点赞”的张宝;有为印度患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安徽捐献者刘志文等,他们展现了中国人的友好与善良,更是我国外交史上一道亮丽风景。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中华骨髓库还将继续汇聚更多爱心,担负起更多的历史使命,为中国人民、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架起生命之桥。 正如陈竺会长在序中所写:“捐献行为是一种高尚的奉献行为,是一种挽救生命的爱心行为,是一种造福人类的公益行为,同时也是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来自:《中国红十字报》 2019/5/7 A3版 作者:曹芦松 杜海英 附: 《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你还好吗》一书向所有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表达了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切和敬意,通过集中展现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事迹和风采,进一步传播“捐献造血干细胞无损健康”理念,呼吁更多的人关注、了解、支持、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事业。 点击查看电子书
饱经风雨,彰显人道本色 ——中国红十字会115年的发展历程

饱经风雨,彰显人道本色 ——中国红十字会115年的发展历程

1904年3月10日中国红十字会成立后,历经清朝、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历史时期,是近代以来历史最为悠久的社会团体,被称为“百年老店”。115年来,中国红十字会饱经风雨,曲折前行,不断发展壮大。 清朝时期:事业的艰难起步 清朝末年,中国红十字运动从无到有,经历了三个阶段: 启蒙运动,开通民智 (1904年之前) 1859年国际红十字运动兴起,16年后,即1875年,红十字理念开始在中国传播。上海《申报》《字林西报》曾撰文介绍红十字会战地救护规则,推崇红十字会的中立性,盛赞红十字会的博爱善举,希望中国能够效仿。但两报都没有直接提“红十字”三字。当时的中国人还不知道“红十字”究竟是什么。 13年后,即1888年,英国医师梅威令召集台湾、福建“聪慧子弟数十人”,进行救护培训,组建红十字医疗队,在上海演习后航海至天津,表示“愿赴军营效力”,没有得到允许。梅威令的红十字医疗队是在国人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冒”出来的,太过新奇,难被国人接受,昙花一现也在情理之中。直到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中国人才真正认识到红十字的魅力。 从1894年甲午战事发生至1895年战争结束,在华外国人尤其传教士先后在营口、烟台、天津等地开办红十字医院,收治伤兵。在上海的各国领事、传教士、外国银行董事发起成立红十字会,借助《申报》等大众传媒,筹款募捐,给予支持。 另外,众多日本赤十字社(红十字会)志愿者不辞艰险,远道而来,深入战地,救死扶伤,不分敌我。但中国官兵并不了解红十字会的中立性,竟有“伤害红十字会人者”。立足上海的《申报》开始反思,正式拉开红十字启蒙运动的序幕。 有识之士以《申报》等报刊为载体,发表《中国宜入红十字会说》《创兴红十字会说》《红十字会说》《红十字会历史节译》《红十字会条约》《中国亟宜创兴红十字会说》等一系列文章,宣传鼓动,为红十字会在中国的诞生创造了条件。 上海建会,五国合办 (1904—1907) 国际红十字运动的诞生源自战争的强力推动,即索尔弗利诺之战。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同样因为战争,即发生在中国领土上的日俄战争。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清政府竟将辽河以东划为交战区,宣布“局外中立”。 为援救东北难民,在上海绅商沈敦和、施则敬、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的奔走联络下,在“钦差”吕海寰、盛宣怀、吴重熹的鼎力支持下,1904年3月10日,中英法德美五国代表会集于上海英租界公共工部局,共同发起成立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标志着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 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及战区各分会,救助战灾,历时三载,救护出险、收治伤病、留养资遣、赈济安置总人数达46.7万人,赢得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也使红十字更加深入人心。 独立自主,奠定初基 (1907—1911) 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救援东北难民的使命完成后,1907年7月21日,吕海寰、盛宣怀联名上奏朝廷,提出善后种种对策。由此,中国红十字会从五国合办中脱颖而出,走上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建立医院,开办医学堂,培养、储备医疗救护人才,为中国红十字事业奠定基础。 1910年2月27日,吕海寰、盛宣怀、吴重熹联衔会奏《酌拟中国红十字会试办章程请旨立案折》,提出“官派”会长的正式请求。当日朝廷准奏,“著派盛宣怀充红十字会会长”。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中国红十字会迅速做出反应,向武汉、南京等地派出救护队,组织了强有力的救援。史书记载此事,称中国红十字事业“发轫于俄日之战,而大彰于武汉之师”。 民国时期:在灾难救护中成长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中国红十字运动进入新的历史时期。1月12日,中国红十字会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正式承认;2月28日,内务部为中国红十字会办理“立案”事宜,中国红十字会得到新政府正式承认;5月7日至17日,第九届红十字国际大会在华盛顿举行,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首次“亮相”国际大会;9月29日,在上海召开中国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大会;10月30日,在上海召开统一大会,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由此步上正规。 民国时期红十字运动进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民国初期的“内外兼修” (1912—1931) 此时,灾难救济和战争救护是红十字会的“核心业务”。 1912年对浙江水灾的赈济,1917年对安徽、河北、北京水灾的救济,1929年对西北、华北大旱灾的救济,1931年对长江大洪水的救济……历年重大自然灾害救济,红十字会都不遗余力。 这一时期军阀混战,兵灾连绵,战争救护成为红十字会重中之重的工作,如对1913年二次革命的救护,1924年江浙战争的救护,1927年北伐战争的救护等。 除此之外,中国红十字会还开展了国际救援活动——赈济日本震灾。1923年9月1日,日本关东地区发生8.2级强烈地震,14.3万人死亡,20万人受伤,50万人无家可归。中国红十字会组织医护队共26人,扬帆东渡,赶赴日本参加救护,并与神户中华会馆合作资助华侨回国。这是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国际人道救援行动,好评如潮。 抗战救护的“伟绩宏效” (1931—1945)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进入抗战时期。中国红十字会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投入到民族抗战救护之中。 抗战初期(1931年9月至1937年7月),中国红十字会组织了对1932年淞沪抗战的救护、1933年长城抗战的救护及1936年绥远抗战的救护,同时大规模征求会员,会员总数达到138418人,分会464处。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中国开始了全面抗战。适应战争救护的要求,中国红十字会于1938年组建救护总队部,由林可胜任总队长,向各战区派出医疗队,随军救护。直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全面抗战8年中,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红十字会手术119856人次,骨折复位35522人次,敷伤8784731人次;2142997人住院治疗,门诊军人2481685人,门诊平民2002996人,预防接种4632446人,灭虱792148人次,检验226593人次,特别营养934833人,“伟绩宏效,历八年抗日战事而益显”。 战后复员的“服务社会” (1945—1949) 抗战胜利后,中国红十字会进入“复员”时期,工作重点也由战争救护转移到社会服务。 除扩大医疗服务进行传统的救济工作外,中国红十字会还开办了儿童营养站、儿童同乐会、失学儿童补习班、会员业余补习班、妇女职业训练班、乡村服务站、沙眼防治所、图书阅览室等一系列工作。 1947年11月13日,中国红十字会在南京举行第四次理事会,通过“请政府颁布《红十字会法》以崇体制案”,第一次明确表达依法建会的愿望。虽然该会法最终“胎死腹中”,但对红十字事业法制化进程具有积极意义。 共和国时期:在曲折中砥砺前行 1949年新中国成立,给中国红十字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道路。随着国民经济恢复发展,社会各界对发展红十字会事业的要求日感迫切。 1950年8月 ,旧中国红十字会完成改组,选出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新理事会,李德全为会长,她是中国红十字会第一任女会长;通过了新会章,明确规定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中国红十字会实现了“新的转变,新的开始”。这一时期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建国初期的辉煌 (1950—1965) 改组后的中国红十字会事业发展渐入佳境:医疗服务广泛开展,城市、乡村,尤其老少边穷地区及国家重大工程的工地上,都活跃着红十字医防服务队,“以便积极为生产服务”。1950年10月,在摩纳哥蒙特卡罗举行的国际红十字协会第21次理事会上,中国红十字会当选为执行委员会委员,使五星红旗第一次飘扬在国际会议会场上。1952年7月,在加拿大多伦多召开的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上,中国红十字会恢复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这是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恢复的第一个合法席位”。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红十字会先后派出7支国际医防服务大队共666人渡过鸭绿江,执行人道救护使命。 1954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一行10人在团长李德全、副团长廖承志率领下,对日本进行了为期13天的友好访问。这是战后对日友好访问的新中国首个代表团,也是新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成功范例,揭开了中日关系史上新的一页。从此,中日两国从民间到官方,克服重重障碍,逐步形成共识,终于打破坚冰。 “文革”时期的顿挫 (1966—1976) “文革”时期,在“红色风暴”冲击下,中国红十字会国内工作完全停顿,总会国内工作各部门和地方各级红会组织机构被撤销。 国内工作荡然无存,红十字会的社会功能无从发挥。地方各级红十字组织名实俱亡。 为了应对和参与国际事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牌子保留下来,中国红十字会因此得以存续。因此,国际援助成为中国红十字会的经常性事务,在维持中艰难跋涉。 拨乱反正重整旗鼓 (1976—1993) 1976年10月6日,“文革”结束。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中国迈进改革开放的新时代。 伴随着全国“科学的春天”到来,历经磨难的中国红十字会获得了“春风吹又生”的新机遇。这一阶段,各级红十字组织恢复重建,国内工作逐渐开展。经过多年努力,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急救和输血工作、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社会福利事业以及国际交往等方面的成绩,也都可圈可点。 1985年5月31日至6月1日,在北京举行中国红十字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确立了“把中国的红十字会办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红十字会”指导思想,正式拉开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序幕。 依法建会焕发青春 (1993—2018)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红十字会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宗旨、性质、任务和职责,从法律上确立了红十字组织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使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进入了依法建会的新阶段。这是中国红十字运动史上新的里程碑。2017年5月8日,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正式实施,内容更加全面,保障更加有力。 1997年4月1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正式提出创建“红十字博爱系列工程”的号召,各级红十字会围绕“生命工程”“救援工程”“爱心工程”三大工程,拓展业务,人道服务能力大大提高,并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扮演了不可替代的角色。 进入新世纪,随着管理体制渐次理顺,中国红十字会持续推进开展“三救”“三献”核心业务,亮点纷呈。虽然2011年“网络事件”使红十字事业遭受巨大伤害,但还是在重大灾害救援、保护生命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诚如2015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中国红十字会十大代表时指出的那样,中国红十字会“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做了很多好事、善事”。 深化改革走向辉煌 (2018至今) 2018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从改进治理结构、改革组织人事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加强公信力建设、加强理论研究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同时强调红十字会深化改革的五个“必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方向;必须坚持依法依规治会,认真履行职责;必须坚持人道宗旨,服务困难群众;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健康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自身建设。“改革方案”出台后,中国红十字会将在总结既往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可以预期,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池子华   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20190308第20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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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副主席王岐山获聘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国家副主席王岐山获聘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2018年6月29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十届五次理事会聘请国家副主席王岐山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竺出席会议并讲话。 来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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