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发展。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促进我省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红十字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护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推动红十字事业系统性重塑,着力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省域红十字工作发展体制机制, 系统提升红十字会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力打造“救在身边”品牌,建设“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对标“五个群团”建设目标,瞄准高标准、高水平,力争到2027年,全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普及,人道救助在第三次分配中作用更加明显,红十字救灾救援能力持续提升,捐献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红十字会成为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社会全面进步高地、促进全体人民全面发展高地的重要力量。到2035年,全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红十字工作成为我省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亮丽风景。 二、主要任务 (三)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挥各级政府在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中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和资源,弘扬“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社会风尚,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救护培训服务力度,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更好满足群众就近就便接受培训的需求。按行业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救护培训,科学布设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深入实施 “生命守护”工程,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和管理模式改革,制定应急救护培训省域标准,加强救护师资队伍和救护员队伍建设管理,提高全社会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程度。实施应急救护“第一响应人”计划,探索“一键呼救”多跨场景应用, 提高现场应急救护效能。 (四)提升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强化红十字会保护生命健康职能,推动红十字事业在打造“善行浙江”金名片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健全完善相关政策举措,支持红十字会加强爱心资源开发,培育特色公益项目,放大项目筹资效应。支持红十字会探索建立红十字基金会,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统分结合的人道救助机制,提高捐赠款物的使用效率。各级红十字会要探索创新人道资源动员机制,提升网络筹资能力和水平, 拓宽人道资源动员渠道;加强人道资源动员队伍建设,提高人道筹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冠名医疗机构建设管理,发挥其在生命健康等公益项目中的作用。 (五)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视发挥红十字应急救援在政府公共应急救援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指导和支持红十字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细化工作规程,定期开展比赛演练。支持和保障红十字会按规定履行相关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职能,加强红十字救援队建设、日常管理和指挥调度,根据当地财力和红十字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加强红十字救援队训练基地建设。加大对红十字会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运维的支持力度,作为全省救灾物资系统的有效补充。各级红十字会加强应急救援标准化建设,探索“党建+公益”红十字救援队管理模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发挥红十字救援队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中的骨干作用;完善符合自身职能特点和实际需要的储备物资种类,调整优化储备物资存量结构,利用数字化手段提高储备物资管理的智治水平;优化应急物流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精准、高效的应急救灾物资统筹调拨机制。 (六)高质量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和无偿献血动员。各地进一步加强对造血干细胞捐献和无偿献血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提高相关知识普及程度,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校学生等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和无偿献血。各级红十字会、卫生健康部门等要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建立造血干细胞捐献和无偿献血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市级医疗机构建设非血缘造血干细胞捐献爱心采集室,方便群众就近完成捐献采集。 (七)规范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全捐献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发挥红十字会在人体器官捐献获取中的协调见证作用,完善器官捐献协调员与器官获取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捐献业务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市县级红十字会独立开展本区域器官捐献见证工作。深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与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机制。健全完善捐献褒扬关爱机制,通过“生命礼赞”缅怀纪念等形式,倡导移风易俗,持续营造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良好氛围。 (八)增强红十字组织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巩固拓展红十字“强基工程”成效,推进红十字基层组织有效覆盖。实施红十字志愿服务拓展工程,按专业、分领域发展志愿者,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生命教育活动,突出预防溺水、心理关怀、应急救护等内容,教育引导青少年珍爱生命、保护生命。支持红十字会有效嵌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文化礼堂及社区其他公共服务场所开展服务,加强红十字窗口、服务站、城乡社区 “博爱家园”等建设。各级红十字会进一步规范发展会员,加强会员管理,完善会员教育培训服务体系,引导会员更好发挥作用。 (九)积极开展红十字对外交流合作。支持红十字会参与“一带一路”同行计划,结合企业“走出去”,加强与“一带一 路”沿线国家、国际友好城市的交流合作,参与国际人道救援,促进民心相通。加强与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台湾红十字组织的往来交流。 (十)重塑人道服务工作新格局。建设“数字红会”,坚持统建共享,推进红十字事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要建好用好标准数据仓,建设以“救在身边”为主题的多跨场景应用,开辟统一跑道,重塑新时代人道服务工作格局。用好“一地创新、 全省共享”机制,打造一批满足群众需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场景应用,提升红十字会服务效能。探索开展公开透明指数评价,推进“阳光红会”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十一)建强红十字会组织体系。加强红十字会党组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健全党组领导下的理事会、执委会、监事会体制机制。各级红十字会要重视加强理事会建设,健全完善“理事办实事”机制,推动理事更好履行职责。完善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执委会结构。加强监事会建设,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明确承担监事工作的人员力量。加强红十字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干部交流、实践锻炼等工作力度,加强国际化、专业化人才培养,不断提高红十字工作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持续打造“清廉红会”。 (十二)推动红十字文化传播。支持生命教育体验馆、生命文化主题公园等文化传播阵地建设,加强运营管理,普及生命教育,倡导新型生命文化观,助力精神共富。宣传部门加强对红十字文化传播工作的指导,弘扬红十字精神,讲好红十字故事。各类主流媒体及时挖掘典型人物事迹,宣传人道文化, 积极凝聚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合力。各级红十字会要深入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深化红十字理论研究,加强红十字精神阐释,积极助力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红十字工作,将发展红十字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人员力量、工作经费、办公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继续巩固和完善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确保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做到有机构、有常务副会长和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专职工作人员,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积极推荐优秀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红十字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党建引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红十字事业促进机制和工作机制。 (十四)完善激励机制。按规定程序对为红十字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予以褒扬,对有突出贡献的生活困难个人和家庭提供救助和帮扶。规范红十字志愿服务记录和信用管理,建立完善红十字志愿服务激励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将参与红十字活动情况作为积分落户、入职录用等的参考。 (十五)强化法治保障。强化红十字事业法治保障,加快推进相关立法进程,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等制度,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深化“探索人道法”项目,为国际人道法研究、传播和实施提供支持。加强红十字品牌保护和声誉管理,依法查处冒用、滥用、篡改红十字标志和名称的违法行为,维护红十字品牌形象,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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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会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红〔2020〕16号 各市、县(市、区)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高工委、医工委各成员单位: 《浙江省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红十字会执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红十字会 2020年7月14日 浙江省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红十字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遵照《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各级红十字会要依法依章依规开展会费收缴工作,畅通会员缴纳会费渠道,保障会员履行基本义务。 第三条 会费分为个人会员会费和团体会员会费。 会员缴纳会费依照《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浙江省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 会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经费单独管理。收缴的会费应纳入专门账户或实行分账管理,不得与其他经费混用。 (二)优先服务会员。坚持来自会员、服务会员,优化会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勤俭节约。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节约开支,提高会费使用效益。 (四)坚持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会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依照章程规定报告年度会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会员和上级红十字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 会费标准 第五条 个人普通会员的年度会费不低于10元,个人特别会员需一次性缴纳或累计缴纳会费1000元以上,个人永久会员需一次性缴纳会费或累计缴纳会费10000元以上。 第六条 团体普通会员年度会费不低于1000元;团体特别会员需一次性缴纳或累计缴纳会费10000元以上,并能履行会员义务;团体永久会员需一次性缴纳或累计缴纳会费100000元以上。 第七条 个人会员因经济困难等原因,可向所属红十字基层组织申请减免会费,经批准同意的,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备案。 经济薄弱村红十字会员按自愿原则缴纳会费,会费数额不限。 第八条 青少年会员按自愿原则缴纳会费,会费数额不限。 第九条 鼓励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向红十字会缴纳特殊会费,数额不限。 第三章 会费收缴 第十条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入会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缴纳。 新入会的会员应在获得入会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缴纳当年会费。 第十一条 个人会员会费,原则上由所属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收缴。已开通网上会费缴纳渠道的,可由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统一部署,直接在线上办理会费缴纳手续,同时按个人会员所属基层组织做好会费分账统计。 团体会员会费由其所属的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收缴。 第十二条 各级红十字会收缴会费时要做好个人会员证上的会费缴纳记录。 具备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红十字基层组织,应当向个人会员开具合法票据。 不具备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红十字基层组织可在收缴会费后,向所属的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汇缴会费,并取得上缴、委托管理会费的合法票据。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收缴会费时,应当向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和下级红十字会开具合法票据。 第十三条 红十字基层组织应在每年6月底前向县级红十字会上缴会费,县级红十字会应在每年7月底前向市级红十字会上缴会费,市级红十字会每年8月底前向省级红十字会上缴会费,省红十字会每年9月底前向总会上缴会费。 第十四条 各级红十字会收缴会费时要及时汇总,每年度公示会员缴纳会费情况。 第四章 会费使用 第十五条 红十字基层组织应将收缴会费的20%上缴上级红十字会,80%用于本级组织。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将收缴会费的20%逐级上缴上一级红十字会,80%用于本级红十字会。 第十六条 会费只能用于红十字事业和红十字会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会费。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一)开展会员培训; (二)组织会员活动; (三)订阅、购买用于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等; (四)制作中国红十字会会旗、会徽、会员证、徽章等用品,购置会务用品; (五)表扬先进红十字基层组织、优秀红十字会员; (六)慰问遭受自然灾害和生活困难的会员; (七)补助基层红十字组织修缮基本设施设备; (八)开展红十字特色人道救助和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 各级红十字会使用和下拨会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具备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红十字基层组织使用其收缴的会费,应当制定年度计划,报所属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批准后方可使用。 不具备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红十字基层组织使用其托管的会费,应当制定预算,向所属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提交下拨会费的申请报告,不得越级申请。 第十九条 上级红十字会下拨的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 使用会费要向乡镇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经济比较薄弱或有困难的红十字基层组织倾斜。 第五章 会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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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中华骨髓库,再造生命的奇迹
《浙江省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会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红〔2020〕13号 各市、县(市、区)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高工委各成员单位: 《浙江省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红十字会执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红十字会 2020年6月12日 浙江省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红十字会会员管理,维护会员权利,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会员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关规定,遵照《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各地应当建立健全红十字基层组织,在基层党组织的支持下扩大红十字组织覆盖面,为会员发展提供必要的组织条件,同时加强会员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建立一支规模相当、质量优良的会员队伍。 第三条 红十字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区分为成人会员和青少年会员。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以个人身份加入红十字会的为成人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加入红十字会的为团体会员。 会员按照履行义务和缴纳会费的情况分为普通会员、特别会员、永久会员。 第四条 各级红十字会应当大力发展会员,组织会员活动,加强会员服务和管理,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红十字会组织的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建立机关红十字会,作为本级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接受和批准本级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和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等的入会申请。 对红十字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直接吸收为会员。 第五条 对当地红十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外人士(或单位),经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认定和批准,可授予同级红十字会荣誉会员称号,并向其颁发荣誉会员奖章(奖牌)和证书。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有退会的自由。 团体会员的权利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 (二)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三)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 (四)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五)按《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章 入会条件与发展对象 第八条 入会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可以自愿参加中国红十字会。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不分性质、规模、类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可以申请成为团体会员。 第九条 入会必要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心,充分认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价值观,近两年来无违法违纪现象。 团体会员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红十字工作。 第十条 发展新会员入会时,要把必要条件作为考察内容,在坚持依法开放办会的前提下,坚持政治首位标准,彰显红十字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第十一条 各级红十字会应当主动加强所在地党员、干部、骨干志愿者、爱心企业家和捐赠者等人员的入会引导工作,优先发展其入会。 第十二条 各级红十字会应当积极动员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登记志愿者及捐献者家属和红十字项目实施者、参与者、受益者等群体加入红十字会,成为会员。 第十三条 各级红十字会应当在应急救护培训、健康教育、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和社区帮扶等工作和活动中,宣传普及红十字运动知识,传播红十字精神文化,遴选会员发展对象,引导群众申请登记入会。 第四章 会员入会程序 第十四条 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加入红十字会的个人向其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等红十字会基层组织领取或从相关网站下载《中国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报所在地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审批。 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在网上提交入会申请。 (二)组织审核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受理会员申请后,应当组织审核,将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并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备案。非本人申请、信息不真实和未达到入会必要条件的,不得批准入会。 (三)教育培训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应当每年组织新会员开展入会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鼓励采用网络教学等方式开展入会教育。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红十字运动基础知识、红十字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红十字会核心业务、组织建设概况、会员规范、应急救护技能和群众工作方法等。 (四)建立会籍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应当采用中国红十字会统一的会员编号做好新会员登记工作,建立会员会籍档案,并依法依章程收取新会员的当年会费。 (五)宣誓入会 红十字基层组织发展新会员入会时,应当向其颁发会员证和会员徽章,适时举行入会宣誓仪式,宣布新会员名单。 宣誓时,新会员应当左胸佩戴徽章,面向会旗立正,右手握拳,举过右肩,在领誓人的领读下宣誓。 第十五条 团体会员入会程序 (一)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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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你我 湖州市红十字会慰问12名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感恩你我 湖州市红十字会慰问12名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在感恩节及国际志愿人员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感恩那些给他人带来生命希望的捐赠者,湖州市红十字会联合志愿者和爱心企业恒旺控股,慰问湖州12名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感恩他们为传递社会正能量所做的贡献。 一封受捐者的来信——愿你好人一生平安,世间都充满爱 今天全市各县区兵分五路,带着鲜花和祝福来到12名造血干细胞捐赠者的身边,并倡导更多人加入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行列。就在出发前不久,市红十字会收到一名受捐者的感谢信:“我做完手术已经三个月了,现在恢复得都挺好,再恢复一下明年就可以回到学校上学了,很开心。真的很感激你,谢谢你的爱心,愿你好人一生平安,世间都充满爱。” 这是湖州第12例捐献者姜赟的受捐者8周岁孩子发来的感谢信,虽然素未谋面,虽然不能知道任何信息,但是善举在他们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退伍军人姜赟2016年在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资料库中留下血样,三年后在今年的7月4日成功匹配并在8月28日完成捐献手术。今天,市红十字会来到姜赟单位湖州铁通,看望正在工作中的他。 “当我得知这个匹配成功的消息时,我正在台州参加利奇马台风灾后志愿工作,得知消息后我马上赶回湖州参加验血和捐献工作,没有任何犹豫,单位也给了我十五天的假期。”姜赟又一次描述他当时参加捐献的场景。据了解,身为退伍军人的姜赟,如今在生活中也时常帮助老百姓解决生活难题,帮他们拿快递,帮他们修电脑修网络,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一些帮助他人的善事他都会去做。 一个捐献者的信念——让绝望的人看到希望,延长他人生命的长度 夏国成是湖州第2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今天市红十字会再次来到了夏国成位于碧浪湖的家中慰问关心他。阳光穿过宽大的落地窗洒在客厅的地板上,即使在立冬过后,门前的小院子依然有着几分绿意和生机。 回想捐献时的经历,报名参加造血干细胞捐献是受了妻子的一位朋友的影响,当时朋友在20岁出头的年纪就患上了白血病,因为没有匹配的造血干细胞拖了一年多就去世了。夏国成毫不犹豫地报名参加了造血干细胞的捐献。“有的时候在医院看到没有匹配成功的患者,很多人很绝望,我很难过。如果能通过这个行为我能救人,延长别人生命的长度,我觉得就很好。”夏国成说起当时的初衷,在2010年11月30日,夏国成捐献了自己的造血干细胞,挽救了一位正在苦苦等待生机的东北患者,成为湖州的第2例。 “自从捐献了造血干细胞,后来他也一直从事相关志愿活动,主动参加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员培训,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也成为了与器官捐献者子女结对的’爱心爸爸’。”市红十字会业务负责人介绍。 最后,市红十字会看望了正在工作中的捐献者茅小明,茅小明是2014年的感动湖州人物,在2014年9月15日完成捐献,他的事迹也被广为称赞和学习。茅小明身边的一位朋友以他为榜样,也加入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行列,并已进入高分辨配型阶段,如果接下来流程顺利的话,也将进行捐献。 今年以来,市红十字深入学校、机关、企业、乡镇等地,进行造血干细胞捐赠知识宣传,和全市各区县无偿献血工作携手,倡导更多人加入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行列。截至10月底,湖州市共加入中华骨髓库的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3835人,实现捐献12例。 记者 王儒纲 来自:湖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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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红十字会领跑造血干细胞捐献

杭州红十字会领跑造血干细胞捐献

“人生没有几次难得机遇和缘分,当生命和捐献在一个天平左右时,相信很多人都会做出和我一样的选择。”躺在病床上捐献造血干细胞王战军说,“其实就是简单地捐点血液成分,不好意思,没想到惊动到这么多媒体朋友。” 10月26日,余杭区交通局运管处副处长王战军在浙江省中医院捐献造血干细胞,为远方陌生的3岁孩子带去生的希望。 至此,杭州市红十字会已完成138例造血干细胞捐献。138例,杭州市红十字会的成功捐献例数排在浙江省首位,占全省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近三分之一;杭州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11年11月,时称中国红十字会杭州分会,1956年5月改名为杭州市红十字会。以1949年为界,杭州市红十字会前后可分为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前期(1911—1949年),战地救护、收治伤病员和收容赈济灾民是当时的主要工作,后期(1949年至今),新中国的建立为杭州市红十字会掀开了历史崭新的一页,主要工作拓展到应急救援、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及造血干细胞捐献,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等多项内容。 建国初期,中国红十字会杭州市分会组建的抗美援朝志愿医疗队曾为我国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后因遭遇文化大革命的浩劫,杭州市红十字会的工作曾一度陷于停滞。1978年以后,杭州市红十字会工作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近年来,杭州市红十字会积极拓展人道工作领域,常年开展“博爱帮困”系列救助和对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大力推动捐献造血干细胞事业,突出备灾救灾、加强救护培训。先后被中国红十字会评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被省红十字会评为“浙江省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抗救灾最佳组织奖”,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杭州市抗雪救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队参加喜迎G20毅行余杭站活动 杭州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启动于2003年。当年11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员工章焱成功捐献,成为杭州及浙江造血干细胞捐献第一人;2005年12月15日,杭州首位工人捐献者张英华实现捐献;2007年2月1日,杭州首位医护人员捐献者汪霖实现捐献,他也是杭州首位两次涉外捐献者;2007年4月24日,淳安县财政局余平成为杭州首位公务员捐献者……来自各行各业“首位”的大量涌现,带动更多市民加入奉献爱心的行列。截至目前,杭州已有20000余名志愿者加入中华骨髓库,140人成功实现捐献,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浙江省第一。 造血干细胞捐献培训 “从2003年到2012年,杭州用了9年时间走过从1例到50例的艰难历程;而从2012年开始,杭州短短四年就完成了从50例到100例的跨越,这两年,每年几乎实现20例捐献。每一位都有生动感人的故事:有的耐心说服亲人给予理解支持,有的放弃赚钱机会赶来捐献,有的提前安排假期专门调养身体,有的毅然推迟婚礼实施捐献,还有的在妻子生产时赶赴异地进行捐献。” 多年来,杭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捐献者所在单位一直重视造血干细胞捐献事业,在政策导向、宣传动员、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捐后服务、财力保障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共同营造了良好的捐献氛围。杭州市红十字会系统更是把造血干细胞捐献作为关爱生命、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健全捐献网络,加强规范管理,做好服务保障,促进捐献工作良性稳步发展。 一是出台相关文件和条例,优化工作坏境。杭州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高度重视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关爱生命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文件和条例,倡导和鼓励公民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明确各种激励措施,保障捐献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有力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开展。各区(县、市)政府也都结合当地实际,出台相应的激励办法,较好地发挥了政策导向作用。 二是加强宣传动员,提高社会认同和参与度。注重选树典型,组织“最美杭州人——红十字最美人物”评选活动,5名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和7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被评为“最美红十字人”,他们的事迹被搬上杭州市大街小巷的文化墙。积极推荐捐献者参加各类先进奖项评选,几乎所有捐献者被评为当地最美人物和好人、平民英雄。在杭州市主城区20余条马路上制作了2000余米的宣传墙,每年在100辆公交车上和地铁站制作宣传广告,宣传展示捐献知识和捐献者的事迹。通过宣传折页、倡议书和宣传展板等多种载体,将捐献知识送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学校等,深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范围,提高公众对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的知晓率。 三是注重服务保障,促进捐献工作可持续发展。每一例捐献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都会做好与捐献者所在单位及其亲人的沟通,让单位为捐献者做好捐献期间的工作调整和假期安排,进一步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取得亲人的理解和支持。捐献中,各级红十字会领导都到医院看望慰问,组织当地以往捐献者到医院陪护鼓励。捐献后,及时回访跟踪,在每年世界红十字日或春节前后,对上一年的捐献者进行回访慰问,了解其身体、生活情况,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有温暖感和归宿感,进一步增强认同感。许多捐献者成为捐献工作的义务宣传员和志愿者,形成社会化的推动和保障力量。 靳毅宣传捐献造血干细胞 杭州造血干细胞捐献之所以能领跑全国,其中很重要的基石就是有着众多的志愿者和捐献者。他们中有浙江首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章焱,有两次跨国捐献救助华裔女孩的汪霖,有人民子弟兵汤文峰,有从捐献者变身“宣传网红”的许艾菲,有从捐献者变身优秀志愿者的干警靳毅,有为捐献而“暴力减肥”的孙超凡……,每个捐献者都有一个感人故事 王战军目前是余杭区交通局运管处副处长,工作中的他勤勤恳恳,不辞辛劳,还经常参与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他说自己与“七一”有着特殊情缘,因为自己出生在7月1日,所以经常会参与“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在2013年“我为七一献血活动”中,他与几位同事看到捐献宣传,便一起留下10毫升血样表达造血干细胞捐献心愿,没想到在2018年“七一”来临之际迎来了自己进入高分辨配型阶段的消息。担心家人顾虑,一直到通过捐献体检后,王战军才与家人分享这个消息,没想到父亲知道后只说了四个字“救人,好事!”而爱人董琦默默地支持王战军的这个决定。 王战军爱心接力 王战军表示:“我了解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知识和流程,对于我来说只是献出一些血液,却可以挽救对方孩子和一整个家庭,很有意义。”说到这里,他还穿插一个趣事儿:“简直不敢相信,接到通知前几天我梦到自己的血样配型成功了,过了两天,居然真的接到了区红会的电话说配上了!之后又梦到对方是个孩子,几天之后工作人员就告诉我对方患者真的是个3岁的孩子!冥冥之中,我和孩子真是有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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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生日快乐,我的中国红十字会!

祝你生日快乐,我的中国红十字会!

114年前的3月10日, 中国红十字会在上海诞生。 这一天,是每一个红十字人应该铭记的日子。 从这里,我们穿越历史,回望114年前中国红十字会建会的时光。 日俄战争“催生”中国红十字会 日俄战争中的难民 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国际红十字运动诞生于战争,即众所周知的索尔弗利诺之战。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同样源于战争,即发生在中国东北的日俄战争。 日俄战争的发生绝非偶然。19世纪下半页,俄国曾通过逼迫中国签定《瑷珲条约》、《北京条约》、《勘分西北界约记》等不平等条约,将中国北方150余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划入俄国版图;日本则通过《马关条约》攫得白银两亿两战争赔款,并获得对台湾群岛等地的殖民统治。两国欲壑难填,沙俄制订了“黄俄罗斯计划”,日本炮制了“大陆政策”,双方均想独占中国东北进而扩张殖民统治的“势力范围”,为此不惜一战。 1904年2月8日,日军偷袭驻守旅顺俄军,对俄国不宣而战。9日,俄国对日宣战。10日,日本正式对俄宣战。日俄战争爆发。 东北大地,炮声隆隆,狼烟四起。懦弱无能的清政府不仅无力阻止在中国领土上展开的这场帝国大战,还在日、俄和西方列强的蛮横干涉下,宣布“局外中立”,并将辽河以东划为交战区,放任两军蹂躏践踏,堪称世界战争史上的“奇闻”。 日、俄两军对垒厮杀,无辜同胞惨遭荼毒,日本人所办的《盛京时报》报道,东北人民“陷于枪烟弹雨之中,死于炮林雷阵之上者数万生灵,血飞肉溅,产破家倾,父子兄弟哭于途,夫妇亲朋呼于路,痛心疾首,惨不忍闻”。 战火燎原,“生灵涂炭,其何以堪”。清政府抱守“中立”欲救不能,传统的善会善堂,囿于一邑一地,势单力薄,有心无力。情急之下,以沈敦和为首的上海绅商登上历史舞台,奔走联络,“拟援万国红十字会例,力筹赈救北方被难民人之策”。创建红十字会提上日程。 “红人”沈敦和的最初尝试 沈敦和肖像 在中国红十字会建会史上,沈敦和无疑是一位“关键人物”。 沈敦和(1866—1920年),字仲礼,浙江宁波人,出身于商人之家,祖上靠经营茶叶致富,家境殷实。 据史载,其父沈雄曾入晚清重臣崇厚幕府办理文案,“随崇(厚)办理五口通商事宜数年”。这一经历,使沈雄深深认识到“办洋务非通西文不可”;要精通西文,“非引置庄、岳之间不可”。于是携敦和移居对外开放城市上海,并延请英国人为家庭教师教习英文。沈敦和由此学业大进,“学成游美,复由美至英,肄业甘(剑)桥大学,学法政。时光绪初年也”。 归国后,沈敦和为清朝大员刘坤一、李鸿章、曾国荃、左宗棠、张之洞等所倚重,历任张家口洋务局督办、山西省洋务局督办、山西大学堂督办、江南水师学堂提调、吴淞自强军营机处总办、上海记名海关道等职。虽然官阶不高,但被时人视为“红人”、“红道台”,在大上海是具有号召力、影响力的“公众人物”。 1904年3月3日,即日俄战争爆发20余天后,沈敦和、施则敬等人的努力初见成效。当日,《申报》发表《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章程并启》,同一天下午三点钟,施则敬邀集同仁在上海英租界六马路仁济善堂开会,“商议开办之法”,宣告“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成立。“裙屐衣冠于于而至,或任办事,或愿募捐,观察使仲礼沈公复洋洋千余言,申明泰西红十字会缘起,在座咸欢喜赞叹,乐观厥成”。沈敦和介绍“泰西红十字会缘始及会中一切章程”之后,“在座诸君以次各抒己见”。 根据“题名册”,与会者除沈敦和、施则敬(字子英)外,有杨士琦(字杏城)、曾铸(字少卿)、李厚祐(字云书)、沈懋昭(字缦云)、汪汉溪(字龙标)、周晋镳(字金箴)、汪立元(字建斋)、陈润夫(字作霖)、席裕福(字子佩)、黄协埙(字式权)、任锡汾(字逢辛)、焦发昱(字乐山)、苏宝森、王少灏、王松堂、吴少卿、王益甫、冯珩生、朱子文、姚燕庚,共22人。这些“发起人”,包括实业家、商人、寓居上海的绅士,是绅商阶层中有活力、有影响、有能量的一个群体。 沈敦和等发起组建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如其《章程》所说,“本会援泰西红十字会例,名东三省红十字会普济善会,专以救济该省被难人民为事”,希望能够借此为东北难胞送去人道关怀。 然而,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如《章程》所称,仅“系商办善举”,不是统一的红十字组织,尽管其运作方式力图遵行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规则。“善会”二字,也使其蒙上浓重的传统善会善堂的阴影,“红十字”与“善会”搅合在一起,不伦不类。 这种“山寨版”的红十字会,无法取得交战双方的认可。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一成立,就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难题。 东北同胞罹难,嗷嗷待援,刻不容缓,新成立的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爱莫能助。面对如此尴尬的局面,沈敦和等不得不改弦更张,另谋善策。 传教士李提摩太伸出援手 李提摩太肖像 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乍看是红十字组织,却不是真正的红十字会,因有“普济善会”的“后缀”;看似善会,因有“红十字”的“前缀”,又不是传统的善会善堂。 之所以出现如此尴尬的“四不像”,皆因事起仓促。急于救难,是一大原因,而上海绅商曾经的经验,也是不可忽视的“诱因”。 《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章程并启》谓“庚子之役,上海有救济善会之设,各国义之。今东三省复有是举,固被难人民所亟盼,而亦两战国所乐从也”,一语“道破天机”。1900年为救济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被难同胞,上海绅商陆树藩等发起成立中国救济善会,“此系东南各善士募资创办,亦如外国红十字会之例”,施则敬、焦乐山、席子佩、任锡汾诸君参与其事。救济善会的成功,给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的创设,带来了“灵感”。 问题是,虽然前事不远,但两次战争的性质完全不同。 八国联军的炮口指向中国,无辜百姓遭殃,中国救济善会救助被难同胞,天经地义,况且参照红十字会人道救援规则,不分敌我,救死扶伤,参战各国求之不得。 日俄战争是日本与俄国之间的帝国大战,虽然战场在中国,但中国是置身事外的“中立国”,这就意味着战争救护属于国际救援范畴,以红十字之名行“善会”之实的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不具有国际救援的起码资质。 对此,上海绅商意识到“庚子联军虽伙,令出于一,故与甲国商之而允,而乙国亦必无阻,今则必周旋二国之间,较为棘手”,其困难超乎想象。 战争在持续,救援急如星火。上海绅商不得不抛开刚刚成立的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亟思改弦更张。为此,沈敦和拜会李提摩太,请求臂助。 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1845—1919),英国传教士,1870年受英国浸礼会差会派遣来华,先后在山东、天津、山西等地传教,是有名的“中国通”。 1890年,李提摩太应李鸿章之聘,出任天津《时报》主笔,1891年到上海接替韦廉臣任同文书会(基督教在华设立的最大的出版机构,次年改称广学会)总干事,任内大量出版中文报刊,传播西学。1895年,在北京参加康有为领导的强学会,附和中国的维新运动。1898年9月,拟出任光绪皇帝的顾问,因慈禧太后发动政变而成泡影。 李提摩太是在华传教士中极具影响力的人物,与李鸿章、张之洞、左宗棠、曾国荃、梁启超等上层人士都有交往。张之洞曾拨银千两资助广学会,梁启超还担任过他的中文秘书。1902年,他创办山西大学堂(今山西大学),并出任西学专斋总理(谷如墉任中学专斋总理),往返于上海、太原之间。清政府赐他头品顶戴,地位显赫。 1902年5月至1906年7月,沈敦和担任山西大学堂督办(校长),是李提摩太的顶头上司,与他关系甚好。李提摩太热心慈善事业,1876至1879年华北大旱,他义无反顾,前往受灾最重的山西赈灾。如今有顶头上司之请,李提摩太鼎力相助。 李提摩太后来回忆:“日俄战争交战的双方是日本和沙俄,战争发生地满洲的中国人遭受的苦难却最为深重。他们毫无发言权,只能听凭两国军队蹂躏。得知同胞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一个中国道台,沈敦和前来拜访我,问我是否愿意同他一起筹集救济金,帮助满洲难民。我高兴地表示赞同。” 沈敦和的本意是借助在沪洋人之力,联合组建一个具有国际性的红十字组织,为此他曾游说英法德美等国驻沪领事,但收效甚微。幸而李提摩太伸出援手,他的“人脉”使其左右逢源。《大公报》报道,“嗣经李提摩太从中说项,始得定议”。建会之举,迈出关键性一步。 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 英租界公共工部局 1904年3月10日,即光绪三十年正月二十四,建会之梦变成了现实。当日下午五时一刻,中、英、法、德、美五国代表在上海英租界公共工部局集会,郑重宣布联合组建红十字会,暂名上海万国红十字支会(3月17日正式定名上海万国红十字会)。 会议由工部局值年总董培恩主持。培恩致开会词:“今日五国董事聚集于此,所为何事?我请李提摩太宣明。” 李提摩太起身,简明扼要述说沈敦和等急切救助东北难民请求援助情形:“今日之会拟先在中国设立红十字会分局,设局之意,首在筹款。惟所筹之款,并非交付俄人日人支用。将来拯救难民,不分中外。” 接着,沈敦和介绍东北难民苦情,谓“上海拯救难民之诸华董,闻战地左近惨酷之状,预拟极力设法拯救。中国已有多人允资助华董,最妙者请诸洋董合力办理。” 对李提摩太在中国设立红十字会的提议及沈敦和合办红会的设想,与会者均无异议。 培恩请工部局董安特生“定议”。安特生提出,“所议创设红十字会,系局外之会”,“宜预举各董及派定办事之董事数人”,“共襄此举”。 安特生宣布了他与李提摩太议定的45名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其中西董35人,华董10人),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另从45名董事中推出9名组成办事董事(其中西董7人,华董2人),西董为英刑司威金生、公共租界工部局总董、法租界工部局总董、李提摩太、律师麦尼而、医生巴伦、傅密生,华董为沈敦和、施则敬(后增任锡汾),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 由于与会者多为洋人,会上使用的正式语言是英语,李提摩太“复将会议大旨,用华语告知在场诸华董”。会议记录也是英文,由精通英文的施肇基(字植之,浙江余杭人,16岁时随杨儒赴美,任使馆翻译,民国时期几度出任驻英、驻美公使)秉笔,经大会同意,由施译成中文,“分送在场各华董及来探问情形者”,会后以《施君肇基笔译上海创设万国红十字支会会议大旨》为题,登于《申报》、《中外日报》等报。 对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的创建,李提摩太在其《回忆录》中不无自豪地写道:“我们组成了一个国际红十字会组织,中国人、英国人、美国人、法国人、德国人,还有其他民族的人在这个组织里共同合作。沈(敦和)先生任中方秘书,我任外方秘书。” 为什么取名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万国”,即“国际”之意,是当时的流行语汇。五国合办使诞生于上海的这一红十字组织具有了“万国”性。除此之外,中国没有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成立红十字会也非一蹴而就,只能临时抱佛脚,便宜行事。正如史书所载,“中国向无红十字会,仓猝不能成立,故用万国红十字会之名义”。取名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实属无奈,情非得已。 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虽为五国合办,但因“在中国地方创始承办,中国遂永有红十字会主权”。因此,它的成立,同时宣告了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 3月10日,历史将永远记住这一天。 不能忽视的“幕后” 从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到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上海绅商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建会。该会是民间性的人道救助组织,但并不意味着政府缺位。 的确,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组建之时,官方没有“出场”。所谓中英法德美五国“合办”,中国方面,绅商纵有豪气,未经清政府授权,也无法代表“中国”。 应该说,清政府对加入国际红十字运动抱有积极态度。早在1899年12月,清政府即授权驻俄国、奥地利、荷兰公使杨儒在《推广日来弗原议行之于水战条约》(即《关于日内瓦公约原则推行于海战的海牙公约》)上签字画押。尽管“推广条约既已画押”,但“瑞士政府必须声请补签日来弗之原议,以免纷歧”。所谓“日来弗”,即“日内瓦”的最初译名,“日来弗原议”指《1864年8月22日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 按规定,中国须“补签”《日内瓦公约》,才能成为国际红十字运动会员国。由于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干戈扰攘,未及履行“补签”手续。不管怎么说,清政府为此所做出的努力值得肯定。 那么,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组建之时,清政府何以“袖手旁观”?原因很简单,“中国政府未便与闻,盖恐违犯局外之义也”。 尽管清政府恪守“局外中立”,不便公开参与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的活动,但并非无动于衷,而是采取了隐晦的灵活策略,“幕后”指挥。据史料记载,时任驻沪商约大臣吕海寰、盛宣怀和会办电政大臣吴重熹,秉承清政府旨意,与上海绅商保持密切联系,力促五国合办红十字会。 《申报》刊登的《万国红十字会公启》披露:“本会前因俄日两国在东三省骤开兵衅,商民苦难出险。当经禀奉吕尚书(吕海寰)、盛宫保(盛宣怀)、吴侍郎(吴重熹),转商寓沪英、法、德、美各官商,合办红十字会。” 不难看出,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的成功组建,清政府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盾”。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之后,清政府“幕后”角色逆转,不仅“出场”,而且走到前台,全力支持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的活动,发挥作为合办国应有的作用,这是后话。不管怎么说,无论在“幕后”,还是“台前”,官方的作用不能忽视。 中国红十字会的创建,是中国红十字运动史上的里程碑,被称为近代以来中国慈善界“第一伟举”,意义重大而影响深远。 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组建后,中外绅商在清政府支持下,开始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红十字人道救援行动,历时三载。 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中西办事各董及救难人员不支薪水,他们以崇高的奉献精神,默默实践着红十字赋予的人道圣职。他们的业绩,在黄江畔,在白山黑水间,熠熠生辉。 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作者:池子华 江苏红十字运动研究基地负责人,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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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造血干细胞,点燃生命希望
浙江省红十字会联合 《浙江日报》征集人道公益项目

浙江省红十字会联合 《浙江日报》征集人道公益项目

浙江省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长期以来致力于关爱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以“三救”(救灾、救助、救护)和“三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宣传普及)为主要工作职责,是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为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红十字人道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立足需求,精准帮扶,增强工作实效性,努力为困难群众和全社会办更多的好事、实事,本着“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原则,浙江省红十字会、《浙江日报》联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道救助需求项目。 一、总体要求 项目应当以公益为目的,符合社会和群众需求,符合红十字会宗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致力于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项目范围 1. 设计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灾民救助、应急救援、扶危助困、关爱生命、应急救护、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养老服务、困境儿童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失能失智老人关爱等。 2. 项目实施区域以浙江省为主。 已有政府相关政策覆盖的项目、其他慈善公益组织已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以及某一个体的救助不在征集范围。 三、具体要求 1. 要求项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内容或形式较为独到,有新意、有特色,或服务的群体有所不同,能体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雪中送炭”等理念,力求符合群众的期盼,温暖最需要帮助的人群。 2.请提供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内容、经费预算等材料(填写附表)。文字言简意赅、条理清晰,最好有数据,理由充分,有说服力。字数一般在800字以内,如有图片更好。 四、奖励与应用 1.征集活动结束后将对所有应征项目进行评审,评出有关奖项。其中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500元;三等奖5名,各奖励3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200元。 2. 征集项目经进一步梳理、整合、完善后,纳入红十字公益项目库,以适当形式向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推荐。根据资金筹措情况,组织开展后续实施。 3. 项目的推介、实施等活动将邀请相关投稿人、设计者共同参与或进行监督。 五、投稿方式 1.投稿邮箱:zjredcross@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有奖征集”字样。 2.征集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止(以电子邮箱系统时间为准)。 垂询电话:96068-1,0571-86469000,86977760,18958052601 六、投票评审 候选项目将在浙江省红十字会网站与浙江日报“区区小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并设立投票平台,以公众投票结果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衷心期待您的关注和参与,让我们的公益事业更加出彩,让我们的人道行动更加有力,让社会更加美好与和谐! 附件:人道公益项目征集表 说明:如果有相关图片的,请提供3-5张图片。 联系电话: 0571-86469000  18958052601 传真:0571-86977760 电子邮箱:zjredcross@126.com 来自:浙江省红十字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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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杭州召开

浙江省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杭州召开

4月24日至25日,浙江省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杭州召开。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开幕式并讲话。车俊、任振鹤、陈金彪、毛光烈、成岳冲出席,郑继伟主持。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海京在开幕式上讲话。会议表彰了为我省红十字会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红十字志愿者代表宣读了《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省总工会负责人代表群众团体致贺词。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红十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夏宝龙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大会召开表示祝贺,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敬意,向全省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志愿者表示问候。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后,夏宝龙指出,当前,全省上下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使命新要求新方位,努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省广大红十字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充分发挥优势,在服务保障省委中心工作中彰显力量;弘扬人道精神,进一步增强红十字事业的感召力凝聚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道救助的能力和水平,扛起使命,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努力在党委、政府最需要的地方勇挑重担,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候施以援手,让红十字精神在浙江大地光芒普照,让红十字力量在浙江大地充分涌流,让红十字旗帜在浙江大地飘得更高,推动我省红十字事业继续走在前列。 夏宝龙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热情帮助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红十字会工作提供良好条件。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事业单位要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慈善捐赠等公益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大会选举产生了省红十字会新一届理事会,聘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省委副书记、省长车俊为省红十字会名誉会长;选举成岳冲为省红十字会会长,陶竞、黄元龙为专职副会长,焦旭祥、鲍学军、余强、沈磊、马伟杭、彭波等6人为副会长。 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代表和其他志愿者代表一起,应邀列席了开幕式。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同志为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志愿者李勤爱颁发“浙江省红十字会奉献服务奖”;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金彪同志为嘉兴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浙江省第179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队队员张剑颁发“浙江省红十字会奉献服务奖”。 参加会议的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合影 来自:浙江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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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我与红十字的故事”栏目征文

“朗读者——我与红十字的故事”栏目征文

近日,浙江省红十字会决定于今年“5.8博爱周”期间,推出“朗读者——我与红十字的故事”栏目,并发出征文通知,推荐、自荐红十字好故事。有兴趣的生命战士可以投稿,我们这边主要以捐献故事为主,欢迎踊跃参加。通知全文如下: “朗读者——我与红十字的故事”栏目具体要求 今年5.8博爱周期间,省红十字会将重点开展“朗读者——我与红十字的故事”栏目。为组织举办好该项活动,发挥最大宣传效果,希望全省红十字会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协助推荐红十字好故事。请各市以“我与红十字的故事”为主题,报送6篇以上优秀故事,故事可以是受助者来信、红十字工作者和志愿者的爱心故事等。故事须附上文字材料、照片3-5幅和联系方式。 二、录制成3分钟左右音频文件。 1.音频文件的固定开头:“大家好,这里是朗读者——我与红十字的故事”栏目。我是***,来自***。我今天朗读的是*******。” 2.可以由当事人阅读,也可以邀请主持人、红十字公益形象大使、知名人士、红十字志愿者等阅读。 3.为保证音频质量,请各地红十字会尽可能与当地电台等专业机构合作录制音频文件,音频格式限定为MP3、WMA格式,并配上背景音乐,以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4.“朗读者——我与红十字的故事”播出完毕后,还将组织开展“最美红十字好故事”听众网上评选活动。 三、请各地红十字会于4月7日前将音频文件、故事文字材料、照片和联系方式报送省红十字会。 联系人:李伊平 刘常彬 联系电话:0571-87063602  86466693 浙江省红十字会人道传播与组织管理处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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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气象 再创新辉煌——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组织2017年志愿服务培训

新年新气象 再创新辉煌——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组织2017年志愿服务培训

“捐献造血干细胞是我公益之路的一个起点,加入这个优秀的团队,自己的公益之心又迈出了一大步……我之所以建立‘生命因您而精彩'这个网站,就是希望志愿者有个自己的家。” “以一颗平常心对待施受关系,建立起一个信念:一个患者从中华骨髓库拿到了一份造血干细胞,拯救了他的生命,那不是个人给的,是社会给他的爱。同样,捐献者的造血干细胞奉献给了社会,给了社会的弱势群体。” “开始感觉只是任务性的邀请我去演讲,但是通过我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经历和相关知识的介绍,他们了解了造血干细胞捐献,社区的爷爷奶奶们激动的握着我的手告诉我,他们原本是绝不会让自个的孩子去做这样的事,现在他们会支持,毕竟这是救人一命的好事。” “每次我们进采集室,看到李妈妈的笑容,我们就特别安心,捐献者也由开始紧张的情绪慢慢平复,非常感谢省红十字会给了我们这个机会,感谢管理中心领导对我们的信任,建立一支陪护团队,我们会尽心尽责,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好捐献者的健康管理,为他们入院期间提供一个温暖的家。” 这是新入队志愿者的心声,是护送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的心声,是到社区、到企业为社会人士做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志愿者的心声,也是省中医院天使护士的心声…… 初春的阳光,洋溢着志愿者的热情。2月25日下午,杭州莲花宾馆会议厅里早早的坐满了人,靳毅、郑卫军 、周荣军、曹幼君这些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的队员们早早从四面八方赶来,与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一起,积极参与筹备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2017年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推进服务队的建设献力献策。 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到场一起参加培训,他们带来了红十字会领导的谆谆嘱托和对志愿服务工作的殷切期许。培训由傅思益副主任主持。季云松主任做了动员讲话,他希望志愿服务队在新的一年工作更加扎实、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到位,在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上不断作出新业绩、新亮点,并争取成为全国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的标杆。阮维修副主任宣读了关于建立志愿服务队护送、陪护、宣传等3个分队的决定,并组织推选了1名服务队队长、2名副队长。25名志愿者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前,浙江省中医院血液科的7名护士在护士长吴筱莲的带领下,和另外2名新入队志愿者一起面对红十字旗帜,庄严、郑重的宣读志愿者誓词,完成那神圣的入队仪式,从此肩负起一份饱含光荣和奉献的责任。 志愿服务队骨干队员靳毅介绍了2016年志愿服务队工作开展情况。一年来,服务队根据志愿服务者的结构组成,充分考虑了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特殊性,最终既兼顾了志愿者的个人能力又切实帮助中心解决实际问题,创新性的推出了一项全新的业务——造血干细胞混悬液护送服务,14位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轮流完成了25次护送任务。护送期间,服务队队员们遭遇过交通管制延机等意外,有过肚子饿了一碗泡面一个包子的经历,也尝过送达目的城市后因为突然下雪打不到车、只能徒步前往火车站的艰辛,总之是怎么快到移植医院就怎么来,吃什么、住哪里对于他们来说根本不是个事,他们唯一牢记的就是一定要保护好身上的造血干细胞混悬液运输箱,及时将它送到移植医院,因为这是捐献者的大爱,也是患者新生的希望,没有人比他们更懂得这其中的珍贵。 靳毅、吴筱莲就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志愿服务操作实务给全体志愿者进行了讲解、授课。而由管理中心和8名志愿者筹备多时的一场寓教于乐的情景演示,让培训内容更加丰满、生动。8位经验丰富的志愿者分成三组,自排自演地为大家演示了“在路上遇到群众如何宣传”、“怎么正确利用交通工具安全护送好造血干细胞”、“护送到达时,如何处理好各种关系”等三段护送中会碰到的场景。贴近实际操作的场景模拟,开放式的话题讨论,让每位志愿者都十分投入,大家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促进和规范今后的志愿服务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来自:浙江省红十字会 作者:贺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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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 织 第三章 职 责 第四章 标志与名称 第五章 财产与监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的,可以自愿参加中国红十字会。 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通过申请可以成为红十字会的团体会员。 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 国家支持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第四条 中国红十字会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依照中国批准或者加入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依法制定或者修改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 第六条 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发展同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二章 组 织 第七条 全国建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 县级以上地方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全国性行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 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 第八条 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和副会长。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执行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其人员组成由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受监事会监督。 第九条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可以设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理事会聘请。 第十条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 职 责 第十一条 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 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执行救援、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 第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救援、救助、救护职责。 第四章 标志与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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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髓”缘  生命接力 ——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突破300例

爱心“髓”缘 生命接力 ——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突破300例

8月30日,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突破300例! 浙江省于2001年启动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2003年11月,全省实现了第1例造血干细胞捐献。从2003年11月到2012年4月,用了近9年时间才实现了100例捐献;之后,2014年9月,仅用了2年多的时间,就产生了第200例捐献者;而突破300例捐献,则用了还不到2年的时间,实现了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快速发展。一个个时间节点,一位位捐献者,正是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这份事业艰难历程和稳步发展的见证。 推迟二胎实现捐献意愿 8月30日上午,在浙江省中医院造血干细胞捐献采集室,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副主任、党员顾海丹,静静地躺在采集床上,鲜红的血液通过采集皮管缓缓地流到采集袋中。当日,共采集造血干细胞混悬液140毫升,将用于救治一位20多岁的血液病患者。顾海丹是浙江省第300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也是全国第5925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2014年9月,顾海丹还是乐清市淡溪镇副镇长、红十字分会常务副会长。当得知有很多血液病患者因为等不到合适的配型而最终失去生命时,她积极发动身边的人加入到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队伍中来,并带头采集血样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 今年6月,她接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电话,告诉她的血样与一名20多岁的年轻白血病患者配型成功,征询她本人意愿。当时,顾海丹当时正在调养身体准备生二孩。“二孩政策出台后,我这个年龄刚好是处于‘末班车’,本想计划今年生二胎。”顾海丹说,她今年已经41岁了,想到生二孩的计划,当时她犹豫了。 “是继续保养身体生二胎?还是救人一命,暂缓生二胎?”这个问题困扰了顾海丹一个晚上。但当得知全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只有她一人与患者配型成功,如果她不捐献,这个年轻人病情得到救治的希望非常渺茫后,她决定先推迟生二孩计划,捐献造血干细胞救治他人。 随后,顾海丹主动配合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完成了血样再配型、体检等程序,并于8月26日入住浙江省中医院开始注射动员剂。8月30日,顾海丹在家人、同事和省、市、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完成了造血干红胞捐献采集。 法律保障优化捐献环境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在《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中,明确鼓励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省委宣传部还将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入库人数占当地户籍人口比例的指标列入浙江省文明县(市、区)、文明县城的测评内容,倡导和鼓励公民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 2013年9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公布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落实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及其亲属的优惠用血政策。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八百毫升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在浙江省范围内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捐献者优惠政策的推进和落实,大大激发了志愿者的捐献热情,从而有力推动了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开展。 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府也都结合当地实际,出台相应的激励办法,较好地发挥了政策导向作用。 广泛宣传夯实捐献基础 多年来,浙江省始终坚持把扩大捐献志愿者队伍、夯实捐献基础作为重点,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公众对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的知晓率明显提升,越来越多的人们自觉采样加入了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资料库。 制作造血干细胞捐献公益广告,在杭州市区1200个主要地段楼宇大厦的LED屏幕和电梯内进行播放和张贴;与杭州市广电集团合作制作公益片,在电视台进行轮流播放;组织捐献知识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在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影剧院、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通过地铁、城市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设置了公共宣传栏和公共视听栏目,以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宣传画、标语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宣传工作,等等这些,营造了良好的捐献氛围。 据统计,到2016年8月30日,浙江省已有6万余名红十字会志愿者填写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的《志愿捐献者同意书》,加入了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队伍,其中有一大批还成了“献血达人”,为造血干细胞捐献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典型示范激发捐献热情 注重典型人物的选树和典型事迹的推广工作,安排先进典型参加“最美浙江人--红十字感动人物”先进事迹报告活动。活动中,两度为韩国白血病患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浙江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老师潘克勤的事迹报告,让全场观众为之动容、深深震撼。 捐献者郑卫军、潘克勤、连丽佳等,受邀走进浙江经视《我的十点档》录播现场,参与“红十字好故事”的录制工作,为观众讲述了感人肺腑的捐献故事。 省内年龄最大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彭海平、为捐献而推迟怀孕的淘宝女孩陈妍等许多捐献事迹连续在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浙江日报、浙江在线等多家媒体报道,引起强烈社会反响。陈妍入选2015年8月的“浙江好人榜”,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特地为她颁发“天天正能量”奖项。 大爱无国界。自2003年以来,全省已有10名志愿者实现了跨国(境)捐献,将“生命的种子”撒下国(境)外。其中汪霖、潘克勤等2名志愿者还分别为美国、韩国的患者各捐献了2次。这些捐献者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得到了国内外各界的广泛赞誉,浙江日报评论员还专门就第245例涉外捐献者张建停的先进事迹发表了《生活有诗和远方》的文章。 各市、县(市、区)也积极推荐捐献者参加当地“最美人物”、“好人”和“平民英雄”等各类先进奖项的评选,为捐献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事权下放激活捐献机制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浙江省围绕“提高库容使用率”和“降低流失率和反悔率”的工作目标,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 2013年3月,开始实施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事权下放,即将宣传动员、初筛确认、供者再动员、高分辨检测、供者体检等各工作环节的任务层层分解到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并开发了延伸到设区市和县(市、区)红十字会的造血干细胞捐献信息化系统,实现了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金字塔式”管理模式。 近年来,全省采样工作任务均超额完成,入库质量明显提高,库容使用率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第一,初筛流失率和再动员反悔率明显降低,捐献数量也步入了全国捐献数量第一团队的行列。 优质服务促进捐献发展 在每一例捐献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都会做好与捐献者所在单位及其亲人的沟通,让单位为捐献者做好捐献期间的工作调整和假期安排,进一步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取得亲人的理解和支持。捐献中,各级红十字会领导都到医院看望慰问,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到医院陪护鼓励。捐献后,及时回访跟踪,了解捐献者身体、生活情况,为捐献者寄送生日蛋糕和祝福,并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在捐献服务过程中,积极发挥志愿者的作用,经过培训、注册成立了一支由18名志愿者骨干组成的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每当有志愿者捐献的时候,服务队及时安排人员与他们联系、交流捐献心得体会、并到采集医院进行全程陪护,在捐献后还安排服务队成员护送造血干细胞混悬液到病人救治医院等,得到了捐献者及其家属的高度肯定。 今年5月份,当得知我省有一位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儿子不幸患恶性肿瘤,家中陷入困境后,省红十会领导专门去看望、慰问,给予困难救助。省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自发筹集资金4.65万元,全部用于孩子的医疗救助。志愿服务队员们还轮流到医院开展帮扶活动,在服务保障捐献工作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这些行动,让捐献志愿者有了更多的荣誉感、温暖感和归宿感,有效促进了造血干细胞捐献事业的长远发展。 图1     2012年5月,浙江省红十字会隆重举行“生命礼赞—浙江省纪念‘五八’世界红十字日暨造血干细胞捐献十年百例巡礼”活动。第7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沈愈(左一)和受捐者小游(中)见面并互赠礼物。 图2 新年之际,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组织捐献志愿者到医院慰问白血病患者,送上新年的美好祝福。 图3 浙江省红十字会组织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志愿者,参加马拉松比赛。在比赛中,组建宣传方队,向社会传播“我捐献、我健康”理念。 图4 浙江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老师潘克勤两度为韩国白血病患者捐献造血干细胞,在社会引起良好反响。 图5    两度捐献造血干细胞、被誉为“最美小伙”的浙江卫视记者陈俊(左)接受中央电视台知名主持人白岩松的采访。 图6  2016年元宵节,年逾七旬的“五星级志愿者”李勤爱阿姨,为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端上了暖心的汤圆。 图7 一群风华正茂的志愿者,采血样加入了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资料库。 图8 市民群众积极填写造血干细胞登记表,加入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资料库。 图9 “爸爸真棒!”杭州市第100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李吉在捐献,5岁的儿子李潇琦给爱心爸爸一个吻。 图10 8月30日上午,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到采集室看望正在捐献造血干细胞的顾海丹。顾海丹是浙江省第300例、全国第5925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来自:浙江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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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应纳入红会法定职责

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应纳入红会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下称《红十字会法》)修订工作事关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前途与大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其中,对于中国红十字会法定职责的规定更具有决定性意义。我们认为,将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写入《红十字会法》,纳入红会法定职责,是尊重历史、顺应时代的必然要求,是保证这项工作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我国在捐献造血干细胞方面负责任大国形象的直接体现,更是造福于国内国际更多重症血液病患者的重大决策。 造血干细胞移植是治疗恶性血液病的一种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造血干细胞捐献是一种无私捐献血液,挽救患者生命的高尚行为,也是一项弘扬人道精神、造福人类社会的崇高事业。自2001年中国红十字会受政府委托重新启动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至今,中华骨髓库和捐献造血干细胞事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赢得了各项殊荣,吸引了广大公民的积极参与,也赢得了舆论的广泛支持。今天,中华骨髓库入库志愿者已突破220万人,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华人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库容量居世界第四位,能够为国人乃至世界各地的患者提供造血干细胞。截至2016年7月31日,中华骨髓库5845位志愿者捐献了自己的造血干细胞,其中240例捐献给英、美、韩、日、德、法等21个国家及台湾和香港地区的患者,为世界各地许多患者重新燃起了生命的希望。 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此项工作给予明确和保障,使该工作面临着无法律保障的困境。因此,将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写入《红十字会法》非常必要。 首先,倡导公民捐献造血干细胞是一种国家意志,国家意志应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实施和保障。将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写入《红十字会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治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国各地依法行政、依法工作的依据。 其次,捐献造血干细胞拯救病患的工作,切实帮助政府预防和解决了一些潜在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中华骨髓库的建设和发展对推动社会救助,倡导公民捐献造血干细胞拯救生命,助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传递正能量,功不可没,业已成为政府职能转变、委托社会组织承接社会公共服务的典范。中华骨髓库的建设和发展有力助推并将继续助推中国政府人道外交工作,国家领导人出访时多次提及中华骨髓库的捐献者跨国捐献,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赞誉,丰富了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内涵,是中国红十字会无法替代的品牌。法律上应该保障这项有意义的人道事业。 再次,从全球视域看,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的国家中,已有一些国家为此项工作立法并发挥了重大作用。例如,美国国会早在2005年即通过了《美国2005年干细胞治疗与研究法案》,其更新版《美国2010年干细胞治疗与研究再授权法案》于2010年由总统签署生效。在该法案推动下,美国已形成骨髓、外周血、脐带血三大来源统一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服务体系,造血干细胞采集、移植、科研相关工作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最后,中华骨髓库建设至今已经构建起了一个与社会各界相互联系、紧密合作的庞大复杂的组织体系,应以法律工具厘清职责边界。全国各地红十字组织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时无法可依,特别是对人、财、物、信息的配置缺少法律依据。捐献造血干细胞本身是自愿无偿的志愿行为,然而“临捐反悔”现象却客观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宣传、组织、动员工作的难度,特别是由红十字会这样的社会团体执行此项工作的难度更大。如果国家层面上不清晰赋权于红十字会,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就很难可持续地长久发展。根据法律制定的“适时性原则”,我国应制定符合时代需要、特别是保障捐献造血干细胞事业科学有序发展的法律规范。 总之,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已经成为中国红十字会的一项核心业务,纳入法定职责依据充分,需求迫切,刻不容缓,应全力以赴积极争取在本次修法中实现这一目标。 作者:孙志祥   刘维新   靳伟民 (作者分别系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组织教育部部长) 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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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红十字会高翔专职副会长看望慰问张伟安父子

省红十字会高翔专职副会长看望慰问张伟安父子

“感谢你在病人需要的时候,义无反顾地捐献造血干细胞去救他人。现在,你遇到了困难。我们带着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嘱托和一份心意来看望你。社会爱心人士没有忘记你,好人应当有好报!”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高翔动情地说,“希望你照顾好孩子,也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期盼你们能够度过这个难关。” 5月10日下午,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高翔及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一行4人,来到了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专程看望浦江县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张伟安和他患骨肉瘤的儿子张宇航,向他们送上1万元慰问金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诚挚问候。 质朴农家汉子 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 张伟安,金华市浦江县仙华塘下村村民,一位朴实的农家汉子。 2005年,出门去北京路上的他,无意间看到了新闻上播放一名台湾志愿者向大陆患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感人故事,深受触动。回到浙江,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省血液中心献血留取血样,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 2007年底,张伟安接到省红十字会的通知,他的血样和杭州一名白血病儿童患者的血样高度匹配,问他是否愿意捐献。这位农家汉子没有丝毫犹豫,立即答应说“愿意捐献”。在他看来,危急时刻救人一把,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 2008年1月2日,张伟安来到浙一医院顺利捐献造血干细胞,为那名白血病患病儿童送去重生的希望。他也成为我省第18例、浦江县第1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张伟安不仅成功捐献了造血干细胞救人,平日里的他还热心公益事业。浦江县红十字会组织的每次造血干细胞采样动员活动,都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2012年,作为红十字志愿者的张伟安,受到浦江县红十字会的表彰。 爱人者人恒爱之 好人应当有好报 张伟安育有一女和一对双胞胎儿子。2015年底,16岁的儿子张宇航不幸被确诊患上右大臂肱骨胫端骨肉瘤,属恶性骨肿瘤。几经转院治疗,目前在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医疗费用已花去共计20万元。后续治疗费用预计还需20余万元。 “爱人者人恒爱之,好人应当有好报”。浦江县红十字会积极组织志愿者发起募捐、义卖活动帮助张伟安父子度过难关,同时安排工作人员专门来到杭州看望他们,为他们送上5000元慰问金。县红十字会近期还组建爱心众筹平台,希望通过爱心众筹平台筹集善款帮助张伟安父子以及更多困难的群众。 张伟安儿子患病的消息在当地传开后,当地的爱心人士也立即开展了爱心救助行动。有的爱心人士慷慨解囊,捐出爱心善款;有的知道张伟安平日里以卖鸡鸭为生,纷纷出钱买下他饲养的全部鸡鸭······ 爱心接力仍在继续。 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张伟安父子度过难关;也衷心祝愿小宇航能够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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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胡峻箐 – 捐献造血干细胞是无损健康的公益之举 – 2015年10月26日

(253)胡峻箐 – 捐献造血干细胞是无损健康的公益之举 – 2015年10月26日

作为红十字会系统的工作人员,慈溪市红十字会副秘书长胡峻箐已陪同多名志愿者捐献过造血干细胞,而同样也是志愿者的他在等了3年多以后,终于也配对成功,今天来杭州捐献造血干细胞。 [caption id="attachment_446"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高翔专程在胡峻箐采集时来探望[/caption] “80后”的他,是浙江省第253个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也将成为全省第一例捐献干细胞救人的红十字系统工作人员。 第一次搞宣传活动 就主动加入志愿者库 出生于1985年的胡峻箐已是两个孩子的爸爸,大学毕业后先在镇医院做公共卫生服务,2012年转入红十字会系统工作。基层红十字系统工作多而杂,工作人员不多,加上他总共3个人。 2012年,慈溪红十字会在当地的“献血屋”搞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他一边向行人普及理念,一边自己加入了造血干细胞的中华骨髓库,随时等待可能的配对成功。虽然到目前为止,慈溪造血干细胞的库里只有900多名志愿者,但近年来,每年都有100多名志愿者加入。 他加入红十字会系统后,陪同慈溪第一例到第四例造血干细胞的捐献者做捐献,每一例的情况都如数家珍。“第一例捐献者是慈溪市人民医院的一名护士长;第二例是从四川到慈溪来开网店的19岁姑娘,至今为止她还是我省最年轻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第三例同样是一家医院的B超医生;第四例是一名小学老师。”胡峻箐笑着说,第五例可能就是他自己了。 两次初配成功 这次终于高配成功 提起自己这次即将实施的捐献,胡峻箐有点意外,也很高兴。意外的是终于配对成功了,高兴的是终于可以帮助别人了。 去年,他曾被省红十字会通知初配成功,让他等待接下来的高配,没想到最终高配的点位不够,没能捐献。今年上半年,他再次接到省红十字会的通知,说他和一名“90后”患者初配成功,同样需要再次高配。8月份结果出来了:高配成功,紧随其后的体检各项指标也符合,他可以捐献了。 “得到消息后,我马上告诉了妻子和父母。我是独子,妈妈有点顾虑。不过作为医学生,我除了5年的医学知识的学习,还多次到医院跟老师学临床知识,对于造血干细胞的捐献到底会不会损伤身体很清楚。”胡峻箐说,其实早在2012年加入中华骨髓库时,就和家人先报备了,接到初配成功通知后,再次和家人提及,并适当做了点知识普及。等自己确定捐献时间后,他再和家人详谈,就不那么突兀了。 最终,妈妈还是同意他捐献,不过找了一堆补品给他吃。妻子一直支持,这次来杭捐献,妻子请假陪同。10月22日,胡峻箐赶到浙江省中医院,先打4天的动员剂,并将于26日完成捐献。 我省首位红十字工作人员捐献造血干细胞 10月26日,我省首位红十字工作人员、慈溪市红十字会副秘书长胡峻箐在省中医院进行造血干细胞采集,他将为广东省一名90后白血病患者捐献“生命的种子”。 胡峻箐2013年到慈溪市红十字会工作,当年就在单位组织的造血干细胞采集活动中留下血样,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入库三年来,胡峻箐已经三次与血液病人初配成功,直到今天才迎来最终的捐献。 胡峻箐回忆说,“第一次(未成功捐献)是因为高分辨数据不相合,第二次是患者最终选择了其他志愿者进行移植。”还没来得及惋惜擦肩而过的缘分,第三名患者出现了。一名广东省白血病患者在检索时找到了他,且高分辨数据高度相合。 胡峻箐非常开心,但又显得淡定从容。慈溪市已经有4人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胡峻箐都是陪同者、见证人,他本人又有医学背景,说起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知识,显得头头是道。“采集干细胞的过程跟采集血小板类似,只是过程长一些,复杂一些,根本不像人们想的那么恐怖。造血干细胞具有很强的再生能力,正常情况下,成年人95%的造血干细胞属于休眠状态,进行捐献造血干细胞可刺激骨髓加速造血,一般捐献后休息三至五天就行了,对身体健康完全没有影响。” 当记者问他“作为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是不是想以捐献这个举动给市民做表率”时,胡峻箐有些不好意思,他告诉记者:“我真没这么想,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件和献血一样的平常事。” 我省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名录库中,有不少是红会系统的工作人员,只不过捐献造血干细胞这件事,是有配对成功才可以捐献。他们在做造血干细胞捐献普及的同时,也用自己的行动向世人证明:捐献造血干细胞是无损健康的公益之举。 摘自:今日早报    记者 黄淼君    通讯员 贺佳晶 李伊萍